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ZB-2019-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经鹤发改城市【2018】230号批准建设。该项目的设计服务已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鹤壁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鹤壁市人民政府确定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授权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主体。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前期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2.2建设地点:鹤壁市蔡庄生活垃圾填埋厂北侧

2.3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日,分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日,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建设主厂房(含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飞灰固化间、中央控制室及烟囱等),辅助设施(含清水池、综合水泵房、冷却塔、污水处理站、油泵房及油罐等),综合楼(含办公室、会议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以及配套设施等;处理工艺:采用两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锅炉焚烧处理;配置一套18MW级凝汽式汽轮机组和1台QF-20发电机组;烟气处理采用“SNCR+半干法脱硫+干法脱硫+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并预留SCR;飞灰处理采用固化材料,配以整合剂的稳定化工艺,固化后的飞灰送填埋场进行卫生处理;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处置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组合工艺;炉渣综合利用。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6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一期规模400吨/日。全厂占地面积约91.5亩。本工程一期项目总投资约51824万元人民币,其中焚烧厂建设工程投资41139万元、红线外配套工程投资2157万元、其他投资852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的方案设计、测量控制网(含厂区基建期沉降观测)、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要求总图中标示预留二期位置)、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专篇)、竣工图编制;负责各阶段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的后续服务等涉及设计的工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地质勘察除外);配合招标人完成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资料报建、设计变更、施工中需要处理的措施、建议等服务。并编制消防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职业卫生健康等专篇。

(1)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热能动力)、建筑及结构、总图运输、电气自动化、发电及配电、给排水、仪控、通讯、暖通空调及概算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项目红线范围内的设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接收、储存上料系统、焚烧炉系统、除渣输灰系统、飞灰螯合系统、除臭系统、余热炉热力系统、余热炉风烟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点火系统、锅炉汽机发电热力系统及与外连接系统、控制(DCS)系统、全厂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工业水系统、厂区构筑物及其外观、厂区绿化、管道布置、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厂区道路交通系统、空气压缩系统、在线监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及消防系统等;配套的生活办公系统(食堂、办公室、职工宿舍)、暖通空调系统、教育基地等辅助设施。

(2)其他须完成事宜:1)与其他参建单位对接、配合出图;2)参加初步设计(含规划方案设计)审查、配合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工作;3)施工招标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等各阶段设计配合工作。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其中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完成时间在发出中标通知后30个日历天提交招标人,全部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招标人)。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加盖企业公章)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如下设计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投标人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单台处理量规模400吨/天及以上且采用炉排炉技术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含焚烧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设计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台400吨/天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含焚烧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设计项目经历。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3.6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开标前一周内。)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9日公告期内登录《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下载: 【附件一:招标文件】。

5.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告,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 年4月1日9: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155*****309

9.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备案编号:SJZB-2019-005

由鹤壁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组织的鹤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按照法定程序,于2019年4月 1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授表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

1

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设计负责人

1.北京同仁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2.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375万元

合格

90

谭彭燕













2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设计负责人

1.涪陵-长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

380万元

合格

90

高波













3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设计负责人

1.平潭垃圾焚烧发电厂

/

400万元

合格

90

黄刚













废标理由: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未响应投标人须知10.12作出书面承诺,按无效投标文件而废标。

公示期: 2019 年4月3日—2019年4月 5日

本公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鹤壁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155*****309

2019年4月2日


标签: 设计服务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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