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消耗量中标结果

能源消耗量中标结果



按照《宜昌市用能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18〕30号)、《关于做好关停搬迁化工企业用能权核定工作的通知》(宜发改环资〔2019〕53号)精神,经第三方机构核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猇亭厂区内)能源消耗量为*******.05吨标准煤(2015年),其中1#、2#合成氨和尿素系统能源消耗量435363.34吨标准煤,3#合成氨和尿素系统能源消耗量608528.43吨标准煤,其他系统能源消耗量43102.28吨标准煤。

现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消耗量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2日—4月9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委反映,联系人:尚志远,电话:****-*******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标签: 认定 能源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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