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购买不动产继承公证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BCCXCG-19-004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9-04-03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公证服务项目 | 为减少遗产继承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有效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登记的真实、合法、有效,同时针对继承材料查验、审核过程专业性和当事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是否属实、有无其他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等情况复杂情况,对不动产继承实施公证。 | 1 | 项 | 3180元/件 | 按实结算 | 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明珠路686号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沈建华,徐超,翁慧娟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云峰大厦1号楼6楼
2、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翁科长
联系电话:****-*******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3605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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