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预中标结果
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预中标结果
双阳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中标公示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就双阳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确认,拟由以下单位为中标人:
一、项目名称:双阳区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施有机肥)项目
二、项目编号:JLWS-2019ZB-017
三、招标范围:颗粒状商品有机肥,技术要求:符合NY525-2011标准(国家农业行业标准)的登记产品,有机质含量≥45%,氮磷钾含量≥5%,水份含量≤30%(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期:根据需方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五、货物数量:约1333.3吨左右,以最终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六、定标日期:2019年04月04日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志明、马明、班秀丽、王玲、李国吉。
八、中标候选人排序:
排序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长春市新阳光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 728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东辽县日月星有机肥有限公司 | 738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长春孙老乐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750 |
九、中标人和中标金额
中标人:长春市新阳光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红卫村
中 标 价 格:728元/吨
十、取费标准及取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取。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按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定额15000元整。
十一、 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19年04月08日16:00时。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
十二、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肖丽华
电 话:137*****2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联系人:刘胜舜
电 话:147*****640
特此公示。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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