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2019年第一季度市政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告的公示
洮南市2019年第一季度市政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结果报告的公示
依据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关于建立水质检测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吉卫疾控发【2016】9号的要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的要求,市疾控中心每季度开展市政供水水质卫生检测。
一、监测目的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监测范围
市政供水及自建供水末梢水
三、监测点设置
城区共设12个监测点
洮南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育英西路1723号)
4号泵站:珠矶园(第一小学路南)
8号泵站:锦绣华城(规划处西侧)
光明北街290号
广昌西路163号
中医院(光明南街70号)
第二小学(光明南街2000号)
泰州南街676号
广昌东路1503号
兴隆社区卫生院(富文东路181号)
疾控中心(育英西路803号)
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监测内容
(一)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要求:具体按照现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进行。
(二) 监测频率:每季度监测一次
(三)评价标准:按现行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进行。
(四)监测指标:共监测33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包括色度(度)、浑浊度(NTU)、臭和味(描述)、肉眼可见物(描述)、pH、铝(mg/L)、铁(mg/L)、锰(mg/L)、铜(mg/L)、锌(mg/L)、氯化物(mg/L)、硫酸盐(mg/L)、溶解性总固体(mg/L)、总硬度(mg/L以CaCO3计)、耗氧量(mg/L)、挥发性酚类(mg/L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毒理学指标11项,包括砷(mg/L)、镉(mg/L)、铬(mg/L)、铅(mg/L)、汞(mg/L)、硒(mg/L)、氰化物(mg/L)、氟化物(mg/L)、硝酸盐(以N计)(mg/L)、三氯甲烷(mg/L)、四氯化碳(mg/L);微生物学指标4项,包括菌落总数(CFU/mL)、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非常规指标1项,氨氮。
五、监测结果报告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2份水样所检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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