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配电工程改造中标公示

临泉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配电工程改造中标公示


临泉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配电工程改造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区配电工程改造

项目编号:LQCG********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2月26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三环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南路

成交金额:*******.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名称:临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

联系人:董照奎

联系方式:187*****958

采购机构名称: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

项目负责人:李晓亮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0收费金额:0

公告期限:201949日至2019410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临泉县迎宾大道189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临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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