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招标中标结果
长乐区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招标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乙方: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ZSZB[GK]*******的长乐区社会福利中心物业招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3 | 年 | 国内 | ******* | ******** | 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服务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万零叁仟壹佰壹拾贰元整元(¥********.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三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社会福利中心;
4.3交付条件:实行考核制进行付款: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考核结果进行付款,招标人在次季度首月十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以转帐方式按季度结算支付前一个季度作业经费;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每次支付的实际金额的等额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长乐区社会福利中心位于鹤上镇北山村,占地面积400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563平方米,内含:医技楼和疗养院、中心办公楼、儿童福利院,光荣院福利院、救助站、救灾物资仓库等单位,服务范围包括长乐区社会福利中心大院范围内(不含光荣院福利院内部)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服务、保洁、绿化养护服务、电梯管理、工程维修管理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书的工作内容要求,合同期内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验收并完成工作任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2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3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4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5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6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7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8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9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10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11 | 8.3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12 | 8.7 | 按季度支付,共三年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04月05日起至2022年04月04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本项目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总体要求(1)乙方应提供365天不间断工作,节假日也不例外。(2)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3)乙方应接受中心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应用计算机管理。(4)乙方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乙方员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物业、消控、工程等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医院物业管理经验,每人每周工作6天,每天八小时。(5)所有人员上岗前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及健康证(需保证所有服务人员每年体检一次),由乙方登记造册(附聘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报甲方备案。服务人员每月变动更新信息应及时报甲方备案。(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用工规定,招聘的服务人员年龄应限在53周岁以下(消防监控室人员在50周岁以下),配备超过以上规定年龄的服务人员将酌情核减物业服务费,同时,列入年度评估的考核指标。(7)所有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所有人员证件必须有工号、姓名、岗位职务与个人照片等信息,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上岗人员合格率达到100%。(8)在日常工作中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一般不超过4小时解决或解答,比较复杂问题,2天内予以解决。(9)严格执行“三满意”(服务对象满意、职工满意、社会满意)。(10)每日固定的服务项目:每日定时上班,固定服务内容主要为科室清洁卫生、配送。(11)完成中心临时要求的其它保障工作。如遇到活动或检查时要完成突击保洁任务。(12)乙方应根据各服务岗位人员需求量进行人员数量的合理配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人员配备量无法满足岗位需求的情况,应按岗位实际需要人数进行调整配备。(13)乙方必须拥有满足中心保洁需要的清洁设备,要求提供清洁设备清单。(14)乙方必须配有足量通讯联系工具,能及时调度,二十四小时服务值班。(15)每月至少一次征询福利中心各单位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不得低于80分。14.2服务具体范围要求:14.2.1环境保洁:(1)负责中心指定范围内大楼的室内、室外清洁卫生。(2)及时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并运送,生活垃圾由乙方自行处理运送至垃圾站,医疗垃圾须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3)按时巡视,每层从屋顶到墙壁到地板要做到干净、整洁,无蜘蛛丝,无纸屑、痰迹;卫生间要清洁、干燥、无异味。(4)为避免尘土飞扬,地面干拖应使用尘推加牵尘剂的方法进行处理。(5)为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6)做好环境保洁区域内的所有PVC地面/橡胶的养护。(7)要求乙方对中心的项目管理配置专用的洗地机、吸水洗尘机、对讲机、垃圾车、榨水器、电脑、打卡钟和打印机等。(8)乙方提供保洁用的清洁剂、洗涤剂、消毒剂和地面保护材料,这些消耗品必须是通过国家卫生部审批准予使用,并符合院感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9)所使用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10)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乙方的办公场地、员工更衣柜的场所、更衣柜等并负责相应的水、电。(11)乙方提供员工的工服。(12)乙方所报价格中包含水磨石地面的护理,包括打蜡,喷磨和抛光等处理,保持地面的光亮、整洁,并且注明保养的频率。(13)要求对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14.2.2卫生保洁服务标准(1)外围环境保洁标准1)中心道路,通道保洁无积尘、树叶、纸屑等;每100平方米弃物不超过5个,滞留不超过30分钟;2)相关指示牌保洁表面污物,污痕等;玻璃保持整洁,无积尘土无附属物;室外的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积尘,无附属物;地面定期进行冲洗。(2)室内保洁标准1)地面要求无纸屑、烟头、果壳等杂物;2)地面保持无积水、无灰尘,大厅地面光亮清洁;3)垃圾筒表面清洁,经常更换垃圾袋,经常清洗;垃圾袋装量不得超过四分之三就需要更换;4)各科室门窗保持清洁;5)卫生间内设施必须保持整洁,无积粪、无水锈,空气无异味;6)公共区域的桌椅定期擦洗、消毒;7)办公桌椅摆放整齐,桌面保持整洁;灯具明亮,无直径0.5厘米污渍、无死虫等黏附物;8)天花板、墙壁发现有污点,及时处理,保持没有蜘蛛网;9)保洁工具以颜色、大小分开使用。14.2.3安保管理服务:(1)人员素质要求:1)政审合格,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2)接受过专业训练,业务熟练,机智勇敢;3)消防监控室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有关岗位相关资格从业证书,业务熟练,按要求做好各种相关记录,能胜任本职工作。4)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形体符合工作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50周岁以下。(2)工作岗位职责:1)负责保护诊疗区域范围内医护人员、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医护人员正常行使医疗行为。2)负责出门大件物品、进门不明物品的查验、登记;3)负责消防、监控、安全等相关各项工作,24小时对消防安全进行监控并巡查院区的消防安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检查,达到优秀标准。4)完成委托方交办的其它工作(如搬运零星物品)。(3)服务要求:1)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符合礼节;语言礼貌,态度热情;2)保证院区正常的办公秩序井然有序,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无吸烟、大声喧哗、推销、叫卖、携带宠物等现象;3)确保整个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事件、无安全隐患;4)有应急事件处理计划预案和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在院区内的人身安全,保证本区域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和损失;5)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区域内违法犯罪行为。高效的巡视和值班制度:安保人员24小时巡视、值班,分为门卫、电视监控和流动巡逻三方面;6)承担抢险救灾及社会治安责任;7)建立相关制度,做好每日巡查记录。(4)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定岗门诊大厅、消防、监控室、车辆出入口大门、特殊重点区域、科室:24小时;消防设施:1遍/天流动巡查院区安全:24小时违法行为:24小时车辆停放:24小时车辆保管:24小时突发事件:3分钟内责任人员到达现场学习培训学习法规:1次/周训 练:1次/周演示培训:1次/月检查项目查可疑人员、外来人员和发传单等人员查乱摆卖现象查高空抛物、乱扔垃圾现象查破坏绿化环境行为查房屋本体设施和公共设施安全情况14.2.4综合维修(1)服务内容:1)负责中心内建筑物及院落(含轻体房)的室内外维护修缮工作,包括门窗玻璃破损,地面修补维护,墙面、屋顶修补(墙角、踢脚)维护等,并做好相关记录。各类办公、医疗家具的小修,五金配件的更换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2)配合其他班组对责任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进行调整、检修、更换,并做好相关记录;3)每月巡查一次给排水竖井、配电竖井、配电间及设备层、地沟的管线、电缆沟的电缆,并做好配电箱的除尘及室内卫生,并做好相关记录;4)对各种未签维保协议的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5)对所有设备出现故障时进行必要的应急检查、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6)根据工作需要持证上岗。7)负责公共区域的空调启停,照明、门窗的开关工作(以节能为目的),日常期间做好巡查及节能工作;8)负责发放停电、停水、停气等影响用户方面的各种通知,并做好相关记录;9)负责协助每月医疗区查水、电表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上报院方;10)负责维护维修包括家用电器类、日常用具类及一些未详但属于后勤部门管辖的物业和设施。11)服务期限内当次维修费用不超过200元、每月累计不超过3000元的费用由乙方负责。(2)服务要求1)重点突出“安全第一,经济运行”的运行方针;2)承诺日常维护98%执行,设备设施完好率98%,维修及时率98%,急修及时率100%;维修工程质量合格率98%;中心职工满意度90%以上;3)要求对报修等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给院方的决策进行支持;4)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应急预案;5)乙方对员工岗前培训,且每年至少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培训并做好记录;6)在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对乙方管辖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改造、施工时,乙方负责协调、配合和监管;7)乙方每天24小时提供紧急维修服务,对紧急报修10分钟内作出响应并马上修复,常规报修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修复。8)积极配合中心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和迎检工作。9)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派遣相关工程人员进驻现场,对隐蔽工程进行实时监管和熟悉内部结构、管线等,并提出使用功能上的相关建议,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14.2.5考核方案:1)实行月服务质量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范围为所有服务区域。考核实行100分制。2)实行月满意度调查制度,调查对象主要为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和入住人员,均实行100分制。服务人员连续二个月月满意度得分低于80分或一年累计三个月低于80分,乙方须在一周内给予更换服务人员。3)每月月末由甲方组织各科室负责人(或其科室指定代表人)对乙方进行服务质量综合考核。每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评分计算方法,满分100分,其中质量考评占60%,中心人员和就诊病员的满意度各占20%。假设月服务质量检查考评得分为A,中心人员满意度得分为B,就诊病员满意度得分为C,则月综合考核评分=A*60%+B*20%+C*20%。月综合考核8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80分的,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1000元,所罚金额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乙方连续二个月或一年累计三个月综合考核分低于60分,予以经济处罚每月30000元,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4)乙方入驻后,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岗位调整合并,但必须征求中心同意,满足工作需求,服务费考评不以岗位作为考评因素。5)乙方入驻中心的前三个月为磨合期,在磨合期内考评不进行处罚。14.2.6其他基本要求(1)上夜班人员不能睡觉,须服从当班医护人员的调遣。(2)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构建物;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禁止燃放、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禁止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不得发生斗殴、打架、吸毒、赌博、盗窃等违法违规行为。14.2.7物业服务综合评估(1)本项目提供的合同服务期是3年,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若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由甲方委托第三方社会服务评估机构,根据合同约定,每年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估,由乙方按中标价款1%的比例承担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费用。(3)每年第四季度的物业服务费在年度综合评估合格后拨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 乙方: | 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区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以西福州市仓山区少体校综合馆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马海军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8*****555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5782 |
签订地点:福州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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