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东大门及西围墙设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成交公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东大门及西围墙设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东大门及西围墙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JFTP-********76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4月9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柒仟元整(¥9.7万元)。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30日内出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定稿后20日内出施工图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大道177号21层。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东大门及西围墙进行改造设计,具体详见设计要求及磋商文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胡文淑、王世国、张锋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双凤开发区魏武路001号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童超联系电话:****-********转820/826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技术部,联系电话:****-********转82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
-----转载自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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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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