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试剂及单采耗材中标结果
核酸试剂及单采耗材中标结果
采购人 | 十堰市中心血站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十堰市中心血站2019年度核酸试剂及单采耗材采购 | 预算价 | 概算人民币293.6万元 | |
联系人 | 刘丽华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十堰市北京南路33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1、上海臻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广州海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湖北人福医药有限公司4、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 | 1、血细胞分离机一次性使用耗材(单份)和(双份); 2、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单针); 3、罗氏核酸检测试剂MPX V2.0; 4、浩源核酸试剂(PCR-荧光法);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序号1-2为单采耗材,应与原有设备配套使用,不能更换其他耗材,否则将无法上机使用。 2、序号3-4为核酸检测试剂,不同厂家的试剂无法通用,在同一检测设备同一操作系统下,试剂只能选用同一厂家的,从2017-2018年使用情况来看,设备、系统与试剂的配合使用情况良好,且该检测系统未到报废年限,无更换设备或软件系统的必要,故此类试剂供应商沿用2017年采购中标供应商。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价格含税费和产品保险、质量检测、运输、安装费等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2019年4月12日十堰市中心血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十堰市中心血站2019年度核酸试剂及单采耗材采购进行相关论证,经专家组认真比较、实地考察,一致认为上述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理由如下: 1、序号1-2为单采耗材,应与原有设备配套使用,不能更换其他耗材,否则将无法上机使用。 2、序号3-4为核酸检测试剂,不同厂家的试剂无法通用,在同一检测设备同一操作系统下,试剂只能选用同一厂家的,从2017-2018年使用情况来看,设备、系统与试剂的配合使用情况良好,且该检测系统未到报废年限,无更换设备或软件系统的必要,故此类试剂供应商沿用2017年采购中标供应商。 以上项目采购符合湖北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印发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一)、(三)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苗建军十堰市茅箭区科学技术协会 梁奋新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 田方 十堰市中心血站 | |||
拟提交价格 | 概算:人民币293.6万元 | |||
其他需要 公示的事项 | 无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2日
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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