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监狱罪犯食堂淡水鱼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建省建阳监狱罪犯食堂淡水鱼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罪犯食堂淡水鱼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渔业产品/淡水养殖产品/养殖淡水鱼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15日17:1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3月21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04月1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柯芸笙、郑健、池银花、刘丽华、俞英凯(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1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建阳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警官/****-*******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建阳监狱的委托,就“罪犯食堂淡水鱼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0]FJGC[GK]*******-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0]FJGC[GK]*******-1
项目名称:罪犯食堂淡水鱼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建阳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建阳市童游曼头山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俞警官/****-*******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食用
2、简要技术指标: 活鱼需去鳃、去鳞、去内脏、去尾巴,并清洗干净。3斤以上的鱼需对半切开。 (若采购人有其他切割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2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3月21日
中标日期:2019年04月12日
总中标金额:11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蔗洲村2号地商业网点B区第1层108号店面 | 112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0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5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0.9%; 100-500(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0.5%。
评审专家名单:
柯芸笙、郑健、池银花、刘丽华、俞英凯(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服务期限单价(元)
1-1养殖淡水鱼活鱼需去鳃、去鳞、去内脏、去尾巴,并清洗干净。等2年560000
服务要求: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切割好后运至指 定地点,实际使用数量由采购人通知,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在监狱计划内做到保障供应,不能以任何理由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到位后的物资由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及采购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
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南平市建阳区恒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证明人声明中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其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未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规定的“b.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并且,上述投标人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及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一章表2中第(3)条第③点第b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福建省欣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上述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证明人声明中第3点阐明:“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其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正本中未提供资信证明书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中第③点“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规定的“b. 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并且,上述投标人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及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一章表2中第(3)条第③点第b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上述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 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年限满1年以上,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资信证明书和开户银行许可证,但资信证明书的出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童游支行”,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4)经资格评审小组评议,南平市建阳区长青蔬菜农业专业合作社、福州福永兴商品配送有限公司、福州市百晨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好三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政府采购功能政策的情况:无。
3、中标日期:2019年04月12日(招标编号:[3500]FJGC[GK]*******-1)。
4、备案编号:K-JYJY-GK-201901-B3032-FJGC。
5、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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