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宣传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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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16日就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宣传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宣传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FCZFCG2019-H-014)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宣传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7.843万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4月9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 四、谈判日期:2019年4月16日11时30分评审地点: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任全辉、潘枚、蒋名律(业主评委)五、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桂林彩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琴谭组团B6-3地块17栋1层4号商铺成交金额:¥177,400.00(大写:壹拾柒万柒仟肆佰元整)监理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开始施工安装、30个工作日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六、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41号联系人:刘娜丝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项目联系人:胡婧电话:****-********.监督部门: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或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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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显示屏 宣传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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