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小汽车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LBGGZY2019-043A-重1中标公示

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小汽车采购项目(重新发包第1次)LBGGZY2019-043A-重1中标公示

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小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小汽车采购项目(二次)

编号:LBGGZY2019-043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11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17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宿州市丽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东十里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玖仟叁佰元整(1793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汽车。

评审委员会名单:尹成胜、葛宇飞、李亚丽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39*****166
采购机构名称: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项目负责人:赵工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参标收费金额:参标

公告期限:2019417日至20194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39*****16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娄庄镇人民政府

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中标公告.jpg
中标公告3(1).jpg
中标公告3(2).jpg
营业执照.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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