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巡逻电瓶车中标结果
公安巡逻电瓶车中标结果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公安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巡逻电瓶车采购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于2010年10月9日发布采购公告, 2010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3008号皇都广场C座805-812进行开标评标。经审核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失败。
特此公示。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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