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服务中标结果

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服务中标结果

本项目(项目编号:SXCG********)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采购期限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供应商

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

评标专家名单

歙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1年

名称:歙县档案馆

地址: 歙县徽城镇清凉路1号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

名称: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紫云路90号

项目负责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5000元

名称:黄山市嘉诚档案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89号新安商厦1幢204号

416000.00元

1、名称:数字化扫描加工

数量:200万页

单价:0.168元/页

2、名称:档案目录著录

数量:40万页

单价:0.2元/页

程爱斌

金忠诚

朱发明

陈孙斌

李斌

项目类别

□货物类R服务类

项目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10日内进场实施,8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工作量。

中标供应商业绩

1、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采购项目

2、歙县档案局2016年度历史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与编目项目

3、休宁县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项目

其他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328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418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418日至2019419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歙县紫云路90号(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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