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烟草公司松原市公司配送中心折叠式笼车、半电动液压堆高装卸叉车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吉林省烟草公司松原市公司配送中心折叠式笼车、半电动液压堆高装卸叉车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流标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烟草公司松原市公司的委托,代理吉林省烟草公司松原市公司配送中心折叠式笼车、半电动液压堆高装卸叉车采购(招标编号:JLXD-2018-ZC-464),本次招标于2019年4月18日13时00分开标,并于当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开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长春先锋机械有限公司、长春市沃尔特仓储设备有限公司、长春市名利机械有限公司、福建拓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在资格评审中:
长春市沃尔特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正本)内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和所加盖单位公章不一致;投标文件中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长春市名利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无2016年度财务报表;
长春先锋机械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无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由于通过资格评审的有效投标家数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文件,建议本项目依法依规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评标委员会:张友坤、王晓辉、乔颖、张太日、刘利胜。
公示时间从2019年4月19日00时01分至2019年4月21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85*****317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3室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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