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船舶(船体等)中标结果
绿色船舶(船体等)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集美大学
乙方:福建毅宏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x[GK]*******的集美大学绿色船舶(船体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机动船 | 机动船 | 1 | 批 | 国内 | ******* | ******* | 福建毅宏游艇 | 53尺工作船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伍仟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在本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收到甲方第一笔合同款项之日起,乙方即安排船舶的生产建造。 5.2 船舶建造方案变更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若甲方需要在船舶个性化方面(如颜色、内饰等)变更原建造方案的,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建造方案。 5.2.2 经乙方确认可以进行变更的,由乙方核算因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时间并报送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增加费用、延长交付日期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若甲方书面确认不同意的,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建造方案。若甲方书面确认同意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甲方同意增加费用报价、延长交付日期,甲方应当于支付第二期合同价款时一并支付增加费用,且船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5.2.3 经乙方确认不能进行变更的,乙方有权按照原建造方案进行建造,甲方无异议。 5.2.4 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配置 总体要求: 所建设的船舶满足厦门周边水域正常航行的要求。 1、船体部分满足: (1)中国海事局本船依照国家颁布的针对相应航区现行有效规范执行设计: —中国海事局2016版《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国海事局2011 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2)采用玻璃钢船体,长度不小于16米,宽度为4-5米之间,船体最大高度不小于2.5米,全封闭客舱,满足透光要求,设计精美,美观。 (3)满足所有动力装备、通信导航、调试设备、传动机构等的合理安装布局的空间要求。 (4)船舶内配备船舶正常航行所需的相关设施、空调、装备等。 (5)其余一切为满足船舶适航所需要的设备安装空间的要求。 2、动力与能源部分满足: (1)最高航速不小于7节,续航时间不低于3小时,最大续航能力不小于35公里,满足最大载客人数不小于8人(包括驾驶员)。 (2)搭载两台功率为22kW以上的船用电机以及2台功率为30kW以上的变频器。配备独立的运行双车双舵控制系统,电机需取得中船船级社CCS产品证书。 (3)船用锂电池容量不低于170kWh;充电机功率不小于60kW,充电时间不大于3小时。船用锂电池及BMS需含中船船级社CCS产品证书。 (4)船舶前、后需各配备功率为76KGF的侧推器,并可以持续运行。 (5)配备10kW正弦波逆变器。 (6)搭载首部锚操纵设备; (7)配备自动舵,可以实现电动自动操舵,同时需对外发送舵角数据; (8)配备远程监控系统,可实时显示锂电池组、推进系统等关键设备数据信息。 (9)能源装置应满足空调、生活、应急、通信导航设备、推进装置等所有的供电要求即所使用的电池组需满足船舶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 (10)所搭载的电力推进系统以及操纵控制单元具有标准的通信接口供集成使用; (11)其余一切为满足船舶正常航行所需的动力装置与能源的要求均符合船用设备的法定配备要求; 船型主要参数要求 总长16.250m 设计水线长14.535m 型宽4.800m 型深1.370m 设计吃水0.540m 排水量(设计吃水=0.54m时)18.80t 设计航速7kn 续航力35 公里 航区遮蔽航区。 主机功率22kW×2 主机转速1000 rpm 锂电池容量不小于170kWh 充电机功率60kW。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 船舶的验收地点:漳州毅宏游艇工业园 6.3 在船舶建造完成后,乙方应当提前五日通知甲方到验收地点进行试航及验收。 6.4甲方收到乙方的试航及验收通知后,应当按时到验收地点进行试航及验收。甲方逾期超过三个工作日未进行试航及验收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5 船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6 试航及验收标准以乙方提供的使用手册为准。 6.7船舶的交付日期:双方约定船舶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60天内。在甲方按时付清全部合同价款的前提下,船舶的具体的交付日期以双方约定为准。 6.8甲方付清合同全部价款后方能接收船舶。 6.9船舶交付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经甲方签章的《产品销售交接单》,乙方应当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说明书一套以及随船工具箱一副并由甲方委派人员签收。 6.10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且船舶交接手续办妥后,船舶所有权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5 |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设备制造需求,提供船舶设 计图纸并获得CCS建造规范许可后,七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 |
2 | 25 | 采购人自船舶发动机安装完毕之日(以中标人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起五日内,采购人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
3 | 50 | 中标人将绿色无人智能船安装妥当并经主管机关(中国海事局、CCS)认可下水,双方在中标人工厂进行船舶验收。发货前五日内,采购人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双方即可在约定的水域对船舶进行交接手续。 |
4 | 0 | 备注:中标人在收到第二笔进度款后7天内向采购人指 定的账户交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人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中标人负责的维修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予付清。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集美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账号:****************664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以质保金作为保证金,质保期为船艇交接之日起壹年。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船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已支付的合同金额,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投入的成本和费用)。 10.2 甲方逾期接收船舶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装卸费、仓储费、保管费等)由甲方承担。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甲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投入的成本和费用)。 10.3乙方应按严格按要求、进度施工,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误交期,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造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遇到会影响施工质量的天气可扣除,因天气原因延误的日期乙方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交期做相应顺延)。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 10.4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乙方提供的设备,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2.甲方有权对合同设备的质量、数量、型号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设备的质量、数量、型号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在设备接收后三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向乙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更换,补足或更换设备的交货期,为乙方确认甲方要求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设备符合合同要求。 3.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自甲方设备验收之日起计,由乙方提供一年免费质量保修服务。 4.免费服务: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设计、制造质量问题,属于免费维修范围。 5.有偿服务:甲方未经许可自行拆卸产品造成的故障;甲方由于操作不当或环境恶劣及甲方用电系统未接地或超负荷使用造成的故障;自然灾害如雷击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超过质保期的产品维修。 6.合同签署后,中标人在收到第二笔进度款后7天内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人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中标人负责的维修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予付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集美大学 | 乙方: | 福建毅宏游艇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叶蓉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5*****986 | 联系方法: | 138*****39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农行莲前支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40-*************** |
签订地点:厦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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