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9-C-0103)成交公告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9-C-0103)成交公告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19-C-0103)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委托,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PYGP-2019-C-0103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88.8天津津利堡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黄海路3号G502室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维保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供水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防火卷帘设备、每年两次全面性消防安全检测、每年一次消防安全评估、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等,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156号),特殊情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服务内容:(1)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等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制定维修保养计划,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并做好测试记录和维修记录。(2)安排有消防设施调试保养资格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3)每月对维保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一遍,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向采购方出具测试记录;每年对维保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年度检查测试报告。(4)维保期间提供7×24小时技术响应。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采购方通知要求维修的,应当在接报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立即修复解决;存在严重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紧急维保要求后0.5小时内到场,没有条件立即组织维修,排除故障。(5) 法定节假日之前必须对所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6)如因维修人员操作不当致使设备损坏造成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7)在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设施设备或线路不能正常工作,应承担责任。(8)★供应商在维保过程中对检测出损坏的消防设备进行及时维修与更换。如有无法修复需要更换采购设备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需设备(器件)规格、型号、数量,采购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委托并支付相应费用。成交供应商代为采购的设备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或天津市消防局的要求,并应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9)★消防安全评估要求:依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导则》(GA/T1369-2016)的要求,每年12月1日前对医院完成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工作。(10)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方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安排。(11)采购方要求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12)★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天津市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考核细则》中消防部分的规定和要求。(13)根据国家现行消防工程施工验收技术标准和规范及天津市地方消防工程技术标准、规程等进行验收。1.088.888.8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付翠莲,王志军 马军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老师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15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付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4号楼19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我司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332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消防维保项目PYGP-2019-C-0103(04.08最终版).pdf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标签: 维保 医院消防 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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