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事务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事务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事务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19-04-22 16:09: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19-04-22 15:57:24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19-04-24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事务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
标包名称: | 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事务采购项目比选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分公司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2019年4月22日 ********2">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次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以下简称荣昌分公司)欠费催收及合同纠纷法律诉讼项目的比选,比选人为荣昌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有意向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或法律服务资质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本项目预估框架总金额30万元(含税),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1.2 本协议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后,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2020年1月31日到达时; (2)因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3)本协议解除之日。 1.3 工作内容:荣昌分公司欠费催收(含固网欠费、数据欠费、移动欠费)。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具体期限以执行合同约定为准。 1.5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3个。 ********3">2. 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 2.2 参选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参选人的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有限公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所等业务内容。 2.3 参选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 2.4 参选人须具有从事电信欠费追收经验。 2.5 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比选人要求,所有资质复印件需要参选人提供原件核对的,参选人应无条件提供。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被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参选的。 (7)处于与电信经营同类业务等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合作期。 2.7中国电信集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大道东段68号。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2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日17时00分。 5.3参选时间:2019年4月25日10时00分。 5.4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荣昌区昌州大道东段68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5楼会议室。 5.5本项目将根据5.3参选时间、5.4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进行比选,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进行核对。 5.6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6.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6.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6.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大道东段68号 联 系 人:郭以 联系电话:189*****786 ********4">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7">1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选有关的费用。 2 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4参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参选保证金。 5 参选文件的签署和封装 (1)参选人编制纸质参选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和“副本”)。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参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单位公章或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人提供了参选文件格式的,参选人应按格式制作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系正式打印件,要求字面整洁、语句通畅、符合逻辑。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4)所有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一起密封包装,外层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和参选人全称,并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 参选人注册 (1)参选人须在获取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参选人注册。 (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参选人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2">7 参选 (1)参选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详见比选公告。 (2)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详见比选公告。 (3)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五家的,比选人可对剩余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重新组织比选。 ********7">8 确定中选人 (1)采用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选欠费回收金额高的为中选人。 (2)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3)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9 中选通知 (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0">10 合同签订 (1)比选人和中选人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3">第三章评选办法 1、 初步评审 (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评选委员会将根据以下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会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评选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 参选文件的澄清 (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4、 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为中选候选人。 (2)评分相同时的处理原则:综合评分相同的,优先选欠费回收金额高的为候选人。 附件3:参选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一、申请方基本信息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二、条款变更页 条款变更页 我公司对部分条款持有异议,提出如下意见: 原条款:文件款内容 我公司修改意见: 原条款:文件款内容 我公司修改意见: 参选人:________ 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特此证明 参选人:________ _______(盖单位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填写参选人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注册地址为(填写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填写法定代表人名称)。 (填写法定代表人)兹授权(被授权人名称)作为本单位被授权人,代表本单位,行使如下权力: 1、参与贵公司物资/服务/工程采购的招标、比选、询价、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2、与贵公司签订(填写合同名称)以及合同下的具体物资/服务/工程采购合同。 3、(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授权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本单位均予以认可,并对本单位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依法承担责任。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年龄: 职务: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授权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信誉声明函 信誉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比选人) 我公司信誉良好,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并承诺没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被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而被限制投标/参选的。 (7)处于与电信经营同类业务等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合作期。 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五、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荣昌分公司 为充分体现守法和诚信的原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贵司及我司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我司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 一、我司同意,本廉洁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对我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 2、我司参加贵司的各项采购(合作)活动均遵循守法和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贵司的合法权益。 3、我司保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 4、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向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5、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违规获取贵司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投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 6、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度假、旅游、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及报销、支付应由贵司或贵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 7、我司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与贵司的特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 8、本项目涉及的我司和贵司双方具体工作人员不得是特定关系人。 9、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 注:上述7、8条中的“特定关系人”是指重要亲属,包括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他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 三、监督 1、我司自觉接受监督。 2、我司如发现贵司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将向贵司监察部门举报。 3、贵司监察部门有权对采购(合作)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要求纠正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 4、如我司或我司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贵司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1、我司应按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向贵司支付违约金;贵司有权从尚未支付给我司的款项或我司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违约金。2、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3、有权视我司违约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今后我司作为代理商的资格。 四、生效 1、本承诺书并不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司发现我司存在违约行为即可随时行使合同约定之权利。 2、本承诺书自承诺之日即生效。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八、资格证明文件 (按比选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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