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高中部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镇雄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水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经镇雄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受镇雄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就镇雄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资质及合同履行能力的建筑企业参加谈判。
一、招标项目简介
1、招标编号:国建招字〔2019〕0302号
2、工程范围:新建800m3蓄水池一个、新安装D219*7无缝钢管1006m、新建3.0m×7.5m砼泵房一座、变频供水系统一套(立式多级泵,三用一备4台)
3、采购预算:暂定为*******.65元
4、工期:45日历天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要求: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j.zt.gov.cn/pages_8_12570.aspx)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后,将于开标前向交易中心统一反馈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情况,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对未按时提供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或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类企业,一律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四、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1.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4月23日至 2019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服务室(镇雄县乌峰镇中山路)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二条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料,同时递交加盖鲜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现场报名。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3.电子采购文件的获取:凡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月4日23日至2019年4月25日17:00时前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 各投标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完成现场和网上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截止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现场递交光盘1份,光盘内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谈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年5月6日15:00时;
3.谈判地点:镇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厅(镇雄县中山路)。
六、谈判保证金
各谈判申请人谈判保证金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交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7时00分止。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谈判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账户:镇雄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雄县支行
账号:****************2709
备注:1、谈判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转账到指定账户,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它渠道或者名义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缴纳保证金时,用途栏或附言应填写:镇雄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提水工程谈判保证金。
3、谈判保证金缴纳完毕后须到镇雄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具谈判保证金收据,收据原件须携带到开标现场,并将谈判保证收据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镇雄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镇雄县乌峰镇
联 系 人:赵国亮
联系电话:151*****35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磊
联 系 电 话:136*****111
标签: 中学 高中
招标 业主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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