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州广场A、B、C区绿化养护及清扫保洁服务中标结果
歙州广场A、B、C区绿化养护及清扫保洁服务中标结果
本项目(项目编号:SXCG********)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
项目名称 | 采购期限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金额 | 主要中标标的 | 评标专家名单 |
2019-2022年歙县歙州广场 A、B、C区绿化养护及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三年(2019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 名称: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黄山市歙县富丰路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方式:****-******* | 名称: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15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方式:****-*******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0.8万元 | 名称: 黄山市祥和城市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歙县富堨镇歙州佳苑小区 15 幢 104 号 | *******.58元/年 | 名称:2019-2022年歙县歙州广场 A、B、C区绿化养护及清扫保洁服务采购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 单价:*******.58元 | 金忠诚 洪晓飞 冯锦龙 陈静平 范兴华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R服务类 | ||||||
项目服务要求 | 对公园广场内绿化养护以及清扫保洁、公厕保洁和管理、垃圾收集清运,城区道路两侧绿化带养护工作。绿化养护主要包括修剪(剪枝)、施肥、病虫害防治、草坪修剪、杂草清理、死树(枝)死苗、绿化带枯枝枯叶等清理,修剪后的树枝树叶清扫清运处理以及绿化苗木补栽工作。 | ||||||
中标供应商业绩 | 1、合同名称:歙县经济开发区一期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 ||||||
其他 | 1、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4月4日; 2、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4月25日; 3、本中标公告期限为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6日; 4、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15楼,联系电话:****-*******。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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