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岳阳市云溪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4月16日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云溪区政务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岳阳市云溪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设备(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综合布线系统

定制

1

201844.75

201844.75

2

网络设备系统

定制

1

214918

214918

3

安全设备系统

定制

1

57600

57600

4

机房建设系统

定制

1

220763.4

220763.4

5

安全防范系统

定制

1

247575

247575

6

广播及会议室多媒体系统

定制

1

542505.4

542505.4

7

大厅智能化服务系统

定制

1

420800

420800

8

“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软件部分

定制

1

*******

*******

合同金额小写:*******.55

大写:叁佰陆拾陆万陆仟零陆元伍角伍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

履行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本合同签订后20日内,乙方负责将合同内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项目验收。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交货过程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等。

乙方在开工前应提交项目开工资料、项目预控资料和分项验收资料。

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清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付款人:岳阳市云溪区政务服务中心。

付款方式:分四期按时支付。第一期,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第二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第三期,按照审计终审结论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第四期,质保期满后,在无质量和经济纠纷的情况下,支付审定金额所有余款5%。

甲方双方同意,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附件内有参考单价的按清单内的单价执行;附件内无参考单价的,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工程全过程审计要求,出具第三方造价审核报告。

乙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必须办理履约保证金缴纳手续。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还手续

4.验收要求: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等,由采购人委托监理公司组织验收,

5.违约责任:

(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化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邀请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二)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6.解决合同争议及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各三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9131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云溪区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陈凌

联系电话:135*****099

单位地址:云溪大道200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曹原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青山路678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备案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信息化建设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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