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ZHZB*******
本招标项目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详见第五章招标要求。
1.2咨询服务质量要求:提供的法律顾问咨询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3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2.1.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1.2成立3周年以上,设立资产10万元以上,配备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8名(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6周年以上执业经验),并且具有担任政府行政部门或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等法律顾问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
2.1.3在福建省有固定经营场所;
2.1.4律师事务所及所内律师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指派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2.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2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
2.2.3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2.2.4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2.2.5律师执业8周年以上,目前在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并常驻福建省福州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执业范围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2.2.6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潭潭城镇龙景路10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000元;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交存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6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ptgtjt.com/)上发布。
八、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6层;
电话:****-********;
联系人:龚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龙景路10号,邮编:350400;
联系人:廖木林; 电话(传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ZHZB*******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 9时30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已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人民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福建中亚海天律师事务所 | 不合格 | 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只配备4名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人员 |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配备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8名”的规定 | |
福建知力律师事务所 | 不合格 | 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 不满足项目负责人“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位”的规定 |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项目负责人:张长春
投标总价:83666元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9年4月30日至2019 年5月6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16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龙景路10号
邮政编码:350400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廖木林
日期: 2019年4月 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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