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邀请书

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福建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咨招[2019]34号的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A010017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东路以西,冶山路以北;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9816 ㎡,新建 7 栋安置房、1 栋商业配套用房,建筑占地面积 5944.8 ㎡,总建筑面积 99592.4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1872.48 ㎡,地下建筑面积 27720.00 ㎡;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80568.0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人民币41084.7400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新建的主体土建、安装、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基坑支护、泛光照明、景观家具、变配电、标识、标牌、室外附属配套、初设单位需完成装配式设计方案,并通过建委装配式预认定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地形图;本项目建设规划区域内的建筑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弱电工程以及附属的道路、景观绿化、标识标牌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2.内容:本项目需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及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其中:2019年起,高度60米(含)以下建筑,预制率不低于3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20%,装配率不低于50%。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9年3 月20 日至2019年3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4 月16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暂定为242.778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标后按实结算。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邮编:350005;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咨招[2019]34号投标保证金”字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或错误识别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34号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栋数不做要求,技术文件评审要求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4月8日


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34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闽咨招[2019]34号《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专用本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三章第一条总平面设计第7点中的第5款修改为:“地下、半地下或架空层内的非机动车停车空间,宜加装道闸门禁,配备充电设施,并做到用电独立计量。”。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三章 第二条 住宅建筑单体 第2点 公共区域设计 3)修改为:“入口门厅开间适宜,不超过4.2米。”

三、招标文件专用本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设计任务书第三章 第二条 住宅建筑单体 第3点 住宅户型设计修改如下:

第1)点户型基本要求,取消对各面积段卧室大小的限定。

第2)点单套单套户型设计面积与标准房型误差在0到+3%改为-3%到+3%。

第3)点取消对户型公摊面积比例最小值与最大值相差在±1.5%,户型得房面积为套型面积的80%的限定。

第6)点取消对卧室满足1.5米床的摆放、主卧满足1.8米床的摆放的限制。

第8)点取消入户大门不应对着卫生间,入户门外开的限定。

第9)点取消卫生间要自然采光通风,60㎡及以上的户型,公共卫生间应干湿分离;卫生间与厨房不应相对开门。

四、《关于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函》详见附件。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4月26日上午 09:45:00(北京时间)。

六、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4月10日


附件:

关于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

规划设计条件的函

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红墙新村旧改地块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函告如下:

一、规划依据

《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福州市规划综合应用平台》控规调整有关成果、选址意见函(选址函[2019]0070号)、市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GZ2019CJ00372号)及相关法规、规定。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冶山路以北;

2.选址用地面积:20283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3.用地性质:商住综合用地(R2_B1)、二类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

三、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地块A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2.建筑用地面积:1788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3.容积率:1.0以上,1.5以下(含1.5);

4.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5.绿地率:30%以上(含30%);

6.建筑总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7.涉及商品房与配建房合建项目需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有关要求。

地块B

1. 用地性质:商住综合用地(R2_B1);

2.建筑用地面积:18038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3.容积率:1.0以上,3.8以下(含3.8);

4.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

5.绿地率:30%以上(含30%);

6.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7.涉及商品房与配建房合建项目需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有关要求。

地块A、B地块总指标

1. 用地性质:商住综合用地(R2_B1)、二类居住用地(R2)

2.建筑用地面积:19826平方米(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3.容积率:1.0以上,3.6以下;

4.建筑密度:29.1%以下;

5.绿地率:30%以上(含30%)。

四、规划道路及其地下空间规划要求

1.本项目地块相邻(地块A与地块B)之间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在满足城市道路及道路各项工程管线建设需要且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同意的前提下,可与项目内周边地块地下空间统筹使用;涉及城市道路地下空间建设方案应征求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地下空间应与地下管网有效衔接,不得影响市政管网建设。

2.本项目地块内城市道路今后应腾退交市政府指定部门,地块其他用地规划建设应与城市道路用地规划建设有效衔接,如有纠纷自行协调解决。

五、建筑退让、间距及日照要求

1.建筑间距和退距等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有关规定执行;

2.本项目地块相邻(地块A与地块B)地下建筑退项目内规划道路红线距离可结合具体方案确定;其它地下室边界线和建筑物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线距离等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有关规定执行。

六、商业规模及布局要求

地块B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且不超过 3000平方米。

七、市政配套服务设施要求

1.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应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有关要求;

2.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应满足《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福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8〕4号)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

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满足《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有关要求;

4.本地块内其它市政配套设施配置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要求

1.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有关要求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含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用房,其中居民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应低于总建筑面积的50%,设置于B地块;

2.垃圾集散间,共设2处,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分别设置于地块A、B;

3.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

4.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配置;

5.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设置于地块B;

6.地块A设置1处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地块B设置1处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上述1、5项设施应沿规划道路设置并对外开放。

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

九、景观控制要求

1.景观规划应满足《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有关要求;

2.建筑景观应满足《福州市建筑风貌导则》及《福州市建筑景观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3.沿规划路应设置立体绿化;不得设置实体围墙,同时满足《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有关规划管理意见》有关要求。

十、相关规划要求

1.涉及古树名木保护、文物保护须符合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要求。

2.项目建设应符合《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有关规定要求。

3.建筑退让高压线安全距离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该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同时应满足《福建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 《福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7)和《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2018)等有关要求。

十一、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周边规划道路未形成前应保证所有现状道路及通道均维持现状以保证周边居民及相关市民的通行畅通,且不得围、堵。

2.应满足项目编号为2019XZ00153的选址工作红线图及选址函[2019]0070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建设在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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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 日

抄送:局土地利用处、存档。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34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9:45时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开标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9816 ㎡,建筑占地面积 5944.8 ㎡,总建筑面积 99592.4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1872.48 ㎡,地下建筑面积 27720.00 ㎡;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开标记录及投标方案排名顺序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

报价

(元)

设计

期限

项目

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编号

方案

构思创意

投标

总得

1

福建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完好

242.7782万元

1、方案及初步设计:开标后5日内提交报批总平,10日内提交报批建筑方案文本,总平、方案等报批过程中如需修改,需在审核意见出具后2日内修改完成并提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通过有权部门审批;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设计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李斯季********3

合理配置建筑形态,营造高低错落的群体组合。通过建筑的围合形成尺度宜人的公共景观;交通组织力求减少人车交叉;板式户型提高住户舒适度;力求打造布局合理的和谐住区。

81.00

2

福建博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完好

242.7782万元

陈岗********3

从平面和空间两个方面入手,通过合理的用地配置,有机地安排开敞空间、绿地、公共配套和市政设施,形成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达到住区整体意境及风格塑造和谐。

70.67

3

福建福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完好

242.7782万元

潘兴********6

通过地块内部建筑的围合,营造不同层次的公共休闲空间,居住区规划设计则是通过建筑的围合与错动,组织出大视距,创造尺度宜人的公共景观空间。

71.33

4、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序号

投标人

修正前

报价(元)

修正后

报价(元)

修正原因

修正依据

备注

/

/

/

/

/

/

/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

6、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⑴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斯季********3

设计期限:1、方案及初步设计:开标后5日内提交报批总平,10日内提交报批建筑方案文本,总平、方案等报批过程中如需修改,需在审核意见出具后2日内修改完成并提交。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通过有权部门审批;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设计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投标总价: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元)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长度、宽度/高度)

完成日期

项目

负责人及其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编号

/

/

/

/

/

/

7、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1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政编码:350005,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

传真:0591-87677861,联系人:邱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日期:2018年4月28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9]34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4月26日9:45时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十三层)开标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了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红墙新村旧改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9816 ㎡,建筑占地面积 5944.8 ㎡,总建筑面积 99592.4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1872.48 ㎡,地下建筑面积 27720.00 ㎡;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张帆、李斌、张岷、蔡亚雄、陈明环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参数:/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福建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斯季********3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柒仟柒佰捌拾贰元整(¥*******元)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15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政编码:350005,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

传真:0591-87677861,联系人:邱工

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日期:2019年5月5日


标签: 初步设计 地块 旧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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