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中标结果

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AC[DY]*******的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品目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其他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艺术服务1国内**************定制定制
合计:*******.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直至展览活动结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的具体策划、组织及执行工作,包括负责活动的策展(含开幕嘉宾安排行程、展墙及灯光等相关基础设施)、作品制作、运输、安装、人员、吊装工具的安排、展览现场布置、执行及安全工作等具体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甲方实际需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80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向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
220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即合同金额的2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于本协议规定项目完成且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全部款项之日终止。。

10、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恶劣气候、罢工或其他不可控制的原因,而取消或延迟活动,则甲方无须对丙方可能承受的损失负责。2、如因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得乙方无法履行其义务,则乙方无须对甲方承受的损失负责。3、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出面解决,并承担最终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直接经济损失,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外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提供的资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协商不成时,一方均可提起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活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不影响活动本身定位及效果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修改意见;2、为了推动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此项系列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甲方应配合提供系列活动所需的资料及相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征集、评审邀请、研讨会嘉宾邀请等;3、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乙方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活动费用;4、甲方负责邀请政府领导嘉宾出席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开幕式、研讨会等重要活动;5、甲方负责承担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活动组织执行过程中场地安排、人员联络等各项沟通协调工作。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策划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活动方案,并制定相关活动流程及执行细案;2、乙方负责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的作品征集,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征稿时间:每年5月中旬至8月下旬止(2)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的海内外书画家、各级书画协会会员及有一定书画造诣的爱好者;(3)征稿原则: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以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祖国统一,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为主旋律;2)书法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3)绘画为中国画,题材不限,山水、花鸟、人物皆可;4)不收取作品评审费;5)具体征稿要求以海峡杯全国书画展组委会审议后的第七届海峡杯全国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为准; (4)征稿启事发布:分别在《人民政协报》、《书法导报》和《美术报》上刊登征稿启事两次,并同时在人民政协网、翔安区政府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5)征集到的作品权属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展览完成后移交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3、乙方须妥善管理征集到的作品,建立相应的收件登记措施,确保作品安全,并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1)每收到一件作品,必须有两人签收,一人监督,同时签名;(2)认真填写登记表:收到的每一件参展作品,都必须分清类别,及时登记到电脑和手工(用3A纸制表)两种登记表中,且信息必须相同无误。每录完一张表格,及时传入承办单位领导信箱。(3)登记表内容包括:编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规格、联系电话、通信地址、作者级别(中协/省协)、收到日期、签收人、监收人、备注等;(4)登记快递员信息:快递公司、快递号、快递员手机号码等信息,要求准确无误登记,以便倒查时联系;(5)及时检查快递书画是否完好无损,拆封时不得损坏作品;(6)收到作品后,须仔细核对作者身份证复印件,作者姓名一律以身份证姓名登记,登记作品地址时须注明省份;(7)收到作品后,须编短信反馈给作者,表明已收到作品;(8)每张作品须单独拍照,并注明编号、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谨防作品编号和作者张冠李戴;(9)征稿时间截止后收到的参赛作品,必须登记造册,纳入统一保管;4、乙方须确保作品在评审、装裱、展览、保管、使用等各个环节中的安全,应将征集到的作品存放于专用铁皮保险柜中,明确2名以上管理人员共同保管。(1)评选作品时,必须安排专人看护,防止作品遗失;(2)书画作品在装裱、布展、撤展、入库保管时,每个环节必须对作品逐一检查和清点,签写交接清单和收条;(3)特邀作品原则上在展完后立即退回作者本人,如有作者把作品赠送书画展组委会的,应登记造册纳入统一管理。5、乙方不得私自使用征集到的书画作品,原则上任何作品的使用,必须经区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后方可实施,并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填写领取表格,由经办人、使用单位负责人、政协办公室负责人及政协分管领导共同签字后,方可领取作品使用。6、乙方组织的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甲方提出的评委名单,聘请具备国家级评委资质或为书画界名家(中书协或中美协会员)的评委,形成9人的评委会,具体作品评审工作参照以下规定:(1)合理安排奖项设置:展览设入展作品330件(含一定比例的台湾作品),其中评出书法、绘画优秀作品各15件,并分别排定名次。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数量根据评选情况适当调整;(2)在完成征稿后的一个月内安排为期两天的评审会;(3)评委会根据评委各自领域分为书法、绘画两个小组,分别对书法和绘画作品进行评审,乙方协助评审,评审过程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1)作品初评:对全部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初步将作品分为上、中、下三个档次;2)作品复评:对初评的上、中两个档次作品进行集中复评,评选出330幅入展作品;3)作品终评:对330幅入展作品进行终评,从中评选出书法、绘画各15件优秀作品,并排定名次;(4)评审结果须由所有评委现场进行评定签字并提交书画展组委会确认后方可生效。7、乙方须将最终评审结果在人民政协报、书法导报、美术报以及相关网络等媒体上给予公布。8、乙方须根据最终评选结果制作《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及相应证书,并向所有入展作品和优秀作品颁发相应证书、相应奖金和 《海峡杯全国书画展作品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未尽事宜以后续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办公室乙方:厦门文广会展有限公司
住所: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6号之三 1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尹亚薇
联系方法:139*****683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江头支行
账号:账号:****************84


签订地点:福建厦门


签订日期:2019年05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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