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污水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污水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污水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污水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大坪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98.864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K值取值范围:8%~10%(含8%,不含10%);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864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或水利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 年4月29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报名联系电话:177 5082 7926)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当日09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壹万伍仟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并注明工程名称。汇入账户名称: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安溪县农村信用联社大坪信用社;账号:****************00010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开标地点: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 邮编:362400
电话:138 0853 0095, 联系人:高炳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41@qq.com
电话: 136 2599 2763,联系人: 小林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环闽安溪[2019]024号
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污水设施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于2019年5月6日在安溪县大坪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福建省天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福建省锦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厦门怡乔园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发包价 | 90.6882万元 | 90.6882万元 | 90.6882万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苏梅清 | 何国璋 | 杨文土 |
证书编号 | 闽********3200 | 闽********8225 | 闽********6416 |
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 |
工期(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3、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首智、刘江山、林加顺。
5、公示时间: 2019 年 5月6日至 2019 年5月9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大坪乡双美村, 邮编:362400
电话:138 0853 0095, 联系人:高炳锋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负责人: (盖章)
办公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C栋903室,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41@qq.com
电话: 136 2599 2763,联系人: 小林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日期: 2019年5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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