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能力建设中标结果
机动车尾气能力建设中标结果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能力建设项目
询价方式采购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呼财购【2010】28号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四、采购项目:机动车尾气能力建设
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0.10.18
六、成交供应商:
第一项: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 第二项: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 第三项: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
七、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0.11.17-2010.11.19
八、评委:田瑞 吕志远 林丽华 邢世录 韩瑞梅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⑴呼和浩特市部门集中采购中心****-*******
⑵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⑹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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