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中标结果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中标结果
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WH01CG2019FW426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2日16时30分00秒
开标日期:2019年05月0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38号
中标金额:*******.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芜湖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1项、*******元/项、时间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完成《芜湖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编制,形成初稿提交芜湖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11月底前,通过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中期审查评估,形成报批稿。2019年12月底前,通过芜湖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审查评估,按程序履行报批程序并正式发布。
评审委员会名单:章礼英、陈秋月、恽保平、方新赋、许光梅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D区一楼
联系人:张雪骢
联系方式:189*****699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与包河大道交口高速时代城办公楼A座9层
项目负责人:曲昉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收费金额:18048元
公告期限:2019年05月08日 09时30分00秒至2019年05月10日 09时30分00秒(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5楼,联系电话:138*****68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地市级大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项目,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修编;
2、十堰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十堰市2017年大气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
3、建立黄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项目。
特此公告。
安徽安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5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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