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师范学院机房租赁及用电合同的公示

关于泉州师范学院机房租赁及用电合同的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关于泉州师范学院机房租赁及用电合同的公示采购公示编号:FJDYLYCGGS********14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19-05-08 15:22:40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19-05-11 15:22:49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关于泉州师范学院机房租赁及用电合同的公示

应泉州师范学院要求,学校为便于对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商的统一管理,要求所有通信运营商统一签署机房租赁及用电合同。上次签订的合同FJQZA*******BGN00与2017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校方原因,三家运营商均未签订续约合同.2019年5月份接校方通知三家运营重新签订合同。根据实际需求延用原合同的机房租赁及用电金额,具体罗列如下:

1、现需租用师院C区2#宿舍楼、师院文科楼两点作为接入网机房;租用师院行政楼顶、骆忠信教学楼、文科教学楼、特教大楼,第一餐厅屋顶及览景台作为天翼基站站点。合计租用8处使用场地,其中7处使用场地管理费租金按6500元/点/年,1处文科楼(机房)为10000元/年,每年度合计人民币55500元(含税)。)

2、电信有线接入设备及室内信号覆盖分布公寓区 39幢,耗电费用采用先安装电表计量经双方共同测算,测定出每幢耗电150度/月进行收取;

3、无线宽带部分(不含泉灵通基站)接入的设备分布于公寓区、教学办公区,经双方共同测算(221个点),测算出每月耗电合计数为3000度/月(含100度线损);

4、电信有线设备耗电小计为5850度/月,无线设备耗电小计为3000度/月,有、无线二项每年合计耗电为106200度。电费收取标准根据泉州市供电局综合用电单价另加0.1元/度的线损费用(若供电局调整收费标准,电费将做相应调整)。

现进行公示,为期三天。若有任何异议,请及时反馈。

纪检监察部 洪培忠 189*****000

工 会郭毅浙 189*****918

校园市场拓展中心

2019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电 机房租赁 学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