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全福游、有全福”微信营销项目结果公告(包1)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全福游、有全福”微信营销项目结果公告(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全福游、有全福”微信营销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9年05月08日18:5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7587
采购单位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758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659

1、项目名称: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全福游、有全福”微信营销项目

2、项目编号:

[3500]FJGC[GK]*******

3、采购人名称: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

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9-11楼

项目负责人:

吴志超

联系电话:

********7587

4、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评审部经办人:

张汉铭

联系电话:

186*****659

5、招标公告日期:

2019-04-12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2019-05-08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7.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①福建精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上述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精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②福建中能建家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上述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中能建家和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③福建鹏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审查情况如下:1)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上述公司为非自然人,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其成立年限满1年以上,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书复印件与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开户银行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上述公司未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鹏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2)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上述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所属日期为********-****0930,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和第七章投标格式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二章表2中第(3)条第②点第a项、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鹏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3)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上述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2条及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1.3条规定的“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第四章第1.3、1.4条等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小组认定福建鹏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④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福建瑞华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瀚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通过。7.2在资格审查期间,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

8、中标情况:

包1

合同包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1无。
9、收费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无。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评审专家: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微信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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