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妇幼保健院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普通诊察器械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 ||
行政区域 | 咸丰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08日 20:54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4月25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5月08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攀、张羽琴、刘常军 | ||
总成交金额 | ¥10.7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庄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723 | ||
采购单位 | 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院长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经理 ***-********/158*****723 |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B01ES-1904-ZCHW017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ZB01ES-1904-ZCHW0179
项目名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联系人:庄经理
联系方式:***-********/158*****7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院长 ****-*******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庄经理 ***-********/158*****723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ZB01ES-1904-ZCHW017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5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08日
总成交金额:10.78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武汉市小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奥林花园51-1-1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107,8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委托代理费按标准比例计算后不足肆仟元的按肆仟元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攀、张羽琴、刘常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视力筛查仪 一台;药品冷藏柜 一台;远红外加温器 一台
七、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丰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咸丰县妇幼保健院采购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编号:ZB01ES-1904-ZCHW0179
二、项目简要说明:
视力筛查仪 一台;药品冷藏柜 一台;远红外加温器 一台;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4月25日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9年5月8日
评审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攀
评审小组名单:李攀、张羽琴、刘常军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武汉市小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经济开发区奥林花园51-1-102室
成交内容:视力筛查仪 一台
制造商名称:广东正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S001
成交内容:远红外加温器
制造商名称: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YDW-11
成交内容:药品低温冷藏柜
制造商名称:山东医然冷链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680L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捌佰元整(¥107,800.00)
六、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七、成交服务费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标准,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委托代理费按标准比例计算后不足肆仟元的按肆仟元支付。
八、采购单位:
采购人:咸丰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解放路177号
联 系 人:彭院长
联系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庄经理
联系电话:***-********/158*****72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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