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示“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处理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省药招[2007]26号关于公示“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处理意见的通知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我办于2007年6月15日将《安徽省医疗机构药品临时采购目录》中“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公示后,部分企业提供了相关资料,经核查,现将“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及处理意见再次予以公示,请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阅读、核对,如有异议或要求补交资料的品种,应于2007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中介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有限公司。逾期没有报送材料的,视作同意本次公示的处理意见。附表:“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及处理意见(表一、表二) 省药招办二OO七年八月十三日抄送:省政府纠风办
附件:存在问题的药品信息及处理意见.xls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