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中标结果
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中标结果
关于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研究院的委托,就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项目,龙政采购【2019】19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龙政采购【2019】19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龙门石窟地质灾害调查及治理研究项目,主要内容为:完成龙门石窟窟区崖壁三维扫描,龙门石窟开凿地层岩性特征研究,龙门石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地质灾害调查。编写调查报告,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风险评估研究、洞窟保存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工作等。编制周期:1年,质量要求:合格。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5月10日上午9时30分,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27楼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高跃宏、冯树枝、马朝龙。
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国文科保(北京)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129楼171室。
成交金额:*******元(壹佰零叁万捌仟元)
九、公告日:2019年5月14日。
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5300元,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支付。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龙门石窟研究院
地址:洛阳市龙门北桥东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实验中心
联 系 人:马先生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和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洛宜路与经五路交叉口东宇大厦10楼100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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