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公告
2019-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公告
2019-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5月08日
邵阳市中心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 邵财采计[2018]100040
甲方(采购人): 邵阳市中心医院
乙方(中标人): 邵阳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 2019-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2019-2022年度物业管理项目。
2、座落位置: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乾元巷36号 。
3、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邵阳市中心医院区域范围内所有建筑、公共场所以及医院“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二、委托管理事项
包括:全院范围内的保洁、运送、护工(嫂)、安保、膳食、内勤、登记、预约、司梯、维修、绿化、打字、生活美容服务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服务内容。
三、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叁 年。自2019 年 2 月1 日起至 2022 年1 月 31 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能达到物业服务公司承诺及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可续签。
四、物业管理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标报价的物业管理成交价。
2、物业管理费中标价为每年人民币 贰仟伍佰玖拾捌万柒仟伍佰玖拾陆元捌角整(********.80),合同价为每年人民币 贰仟伍佰玖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00元) ,每月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伍仟陆佰元整(*******.00),每月结算一次。此价格为包干价(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保、法定假日加班补贴、超时津贴、劳保费用、办公用品、工具材料费用、管理费、法定税费等),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经甲方同意新增设岗位或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或安排临时性工作,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费用。
3、本合同执行后,如果本地区税金比率、社保基数和缴费比例政策性下调,则按下调后的标准执行,从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中扣减相关费用。
4、经考核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与甲方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服务承诺或合同约定、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需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可直接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5、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6、付款方式:甲方以电子汇款方式向乙方按月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
账户名:邵阳市百花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百春园支行
五、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细则
(一)保洁服务要求
1、保洁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包括:各大楼内部各功能区域内房间、通道、大厅的地面、墙面、台面、门窗、天花、设施、家具、设备的日常清洁消毒;外墙面及玻璃幕墙定期清洁;各大楼屋顶天台、天井、平台、雨棚的日常清洁;楼宇间各连接通道、“门前三包"范围等区域内的地面、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的收集、暂存、运送;垃圾站的内部交接、垃圾处理、外运交接及站房环境、设施的管理;工作人员及患者、家属的开水供应,具体内容如下:
(1)、室内保洁工作内容:
1)楼内各区域天花、高处灯具、通风口(出风口)、标识、内墙(含墙面挂件、附件)、室内家俱、窗户及纱窗(不包括全封闭玻璃、3米以上外墙玻璃幕墙)、室内家俱、地面等日常清洁及消毒处理;
2)楼内电器设备、医用器材、办公设备、公共设施(含卫生间、消防设施等)、公用设备的表面清洁;
3)住院病人床单元的终末处理;
4)被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清洁处理;
5)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内部收集、暂存、称重、登记、运送、与处理单位的称重、登记、交接、月度统计报表的上报,垃圾房的环境清洁、消毒;垃圾运送工具的清洁、消毒;
6)配合医院控烟,劝阻在本区域吸烟者;
7)配合医院做好节能工作;
8)提供设备、设施损坏报修。
(2)、室外保洁工作内容:
1) 院内所有道路、台阶、坡道及平台的清扫、涮洗;地面、绿地的循环保洁;
2) 地沟定期清理、清淤;
3) 室外栏杆、灯柱、标识牌、垃圾箱(桶)、地面设施、消防设施的清洁,非法广告清理;
4) 室外生活垃圾收集,袋装化运送;
5) 协助医院做好化粪池、污水池的清洁管理工作;
6) 配合医院做好节能工作;
7) 提供设备、设施损坏报修。
(3)、专项保洁内容:
1)各种材质地面的定期刷洗;
2)PVC地面的定期打蜡(费用另计)及养护
3)镜面砖、大理石定期晶面翻新
4)电梯及不锈钢材质的门套、护栏、扶手、垃圾桶定期清洁、保养;
5)玻璃幕墙、窗户玻璃的定期清洗;
2、保洁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做到各个区域24小时动态保洁,并符合院感的专业规范,防止交叉感染发生。
(1)、负责服务范围内环境清洁卫生。保洁服务以不影响医护人员工作、患者治疗及休息为前提,合理设计各项工作流程;
(2)、按规范要求对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储存、运送到院内指定地点;
(3)、保洁工具清洁完好,做到分色管理、分类使用及规范摆放,其中,拖布及毛巾应采用专用设备进行集中消毒、清洗;
(4)、为避免尘土飞扬,按地面清洁标准、规范方法进行处理;
(5)、病人床单元的终末处理及门诊各诊室诊疗床处理及时,满足新病人入住及使用条件;
(6)、防止交叉感染,对不同区域的清洁工具按医院感染科的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7)、大楼内PVC地面/橡胶以及其它各种材质地板、墙面的养护符合专业养护要求;
(8)、中标人对医院的项目管理配置专用的洒水车、全自动洗地机、抛光机、风干机、吸水吸尘机、封闭式垃圾清运车、液压升降平台、电动巡逻车等;
(9)、采购方提供除病房垃圾篓以外的一切垃圾存放设施,中标人提供保洁用的生活、医疗垃圾袋、院内垃圾运输车、清洁剂、洗涤剂、地面保护材料,并符合医院感染办的要求,并且要求提供优质的产品,所有的材料以不损伤釉面为宜;
(10)、中标人提供的清洁车辆必须是先进的全方位清洁手推车,要求手推车轮子不发出噪音;
(11)、报价中应包含PVC以及其它各材质地面的护理,包括刷洗补蜡,喷磨和抛光、晶面翻新等处理,保持各种材质地面的光亮、整洁。所使用耗材应为知名优质品牌;
(12)、环境保洁进行科学的划分,并且强调计划性;
(13)、围墙内的道路、停车场和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巡回保洁。
(14)、所有上岗员工培训通过率100%,培训资料可查。
(15)、日常巡视如发现设施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须及时上报。
(16)、制定完善的安全作业流程及措施,作业时保证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安全;
(17)、制订各种保洁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医院处理突发事件;
(18)、全员参与医院控烟工作,主动劝阻非吸烟区吸烟者;
(19)、制定合理流程和有效措施,做到节约用水用电,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节能工作;
(20)、主动维护职责区域的财物安全,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主动报修;
(21)、保洁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遵守医院各项制度;严禁谈论患者病情及隐私,严禁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合聚众聊天、大声喧哗、发牢骚、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每月收集科室反馈意见,纳入绩效考核。
(22)、保洁人员服从医院管理,不得占用强弱电井、无障碍卫生间、楼梯间等医院附属用房或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私自搭建违章建筑,不得私接电源、违规使用高功率电器,不得在服务区域内私自煮饭菜、居住。
(23)、保洁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如介绍黑陪、散陪或其他方式谋取个人利益),不得扰乱医院秩序。
3、保洁服务考核细则
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600分, 500分为合格分,每扣除10分处罚人民币200元,在次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每奖励10分奖人民币2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奖励分值不抵扣每月考核分值.甲方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结果,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措施及效果。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未限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一、楼宇内保洁 |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扣分标准 |
1、定人(人员配备)定岗(责任范围)定时(完成时间)定项(工作项目),人员排班和工作安排合理,服务状态良好。 | 一项不明确或不符要求扣1分。 |
2、各区域保洁按相应流程规范操作 | 未按流程操作,一例次扣1分。 |
3、在规定时间完成保洁 | 不符合规定要求,一例次扣1分。 |
4、保洁工具、用品配备符合要求;保洁工具摆放规范、清洗干净;保洁工具及用品使用、清洗、消毒、存放符合分类要求;无乱丢乱放保洁工具,不得使用有可能损伤、污染保洁对象的工具和试剂材料。 | 不符合要求,一项或一次扣1分;造成地面、家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损伤,一次扣2分,并予以赔偿或修复。 |
5、室内地面保洁标准: 干净、干燥,无垃圾废物,无烟蒂纸屑,无灰尘泥土,无痰迹,无其他可擦洗污迹,墙角、沟、边保洁到位,走动式维护,每小时至少巡扫一次。 | 地面不洁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6、墙壁、天蓬保洁标准: 目视干净无尘,无蛛网,无可擦洗污迹,无牛皮癣, 保洁工具、材料适合相应墙体材质,不得损伤、污染墙体。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7、墙壁、天蓬附着物保洁标准: 设备带、开关插座、电扇、消防箱、消毒箱、钩、框及其他外凸物、附属设备目视干净端正,手摸无灰尘。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8、门、窗、洞、台保洁标准: 目视干净整洁,无可擦洗污迹,门窗手摸无灰尘,其他无积灰,无蛛网,无隐藏垃圾、废物、烟蒂等。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9、病房家具保洁标准: 清洁无结垢、无灰尘,如有污染,及时清洁消毒,保证一房一巾,目视干净,摆放整齐,手摸无灰尘,不得使用有可能损伤家具的工具和材料。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0、病房床单元保洁标准: 清洁无结垢、无灰尘,如有污染,及时清洁消毒,保证一床一巾,目视干净,无可擦洗污迹,手摸无灰尘。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1、病房卫生洁具保洁标准: 面盆、水池、水龙头、便器及其他洗浴清洁设备每日清洁,便器每日消毒,目视干净整洁,无污垢,台面等无积水,保持通风正常、排水通畅,无异味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2、公共卫生间洁具保洁标准: 每日保洁、消毒,专人负责,至少每半小时巡查一次,目视干净整洁,无污垢,台面等无积水,保持通风正常、排水通畅,无异味,按规定投放卫生球等除味材料。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3、玻璃、镜子保洁标准: 每日擦洗,使用专用清洁试剂,保持干净明亮,目视无灰尘,无污迹,无水渍,手摸边框无灰尘。 | 不符合标准每次扣1分。 |
14、治疗室、处置室及其他特殊医疗用房保洁标准:垃圾按规定分类存放收集,台面、污染墙壁每日擦洗消毒,无蚊蝇,无污迹,无积水。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5、手术室、ICU、移植病房:执行卫计委《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手术间地、墙无灰尘,无污迹,无蛛网等。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6、卫生(废物)桶、篓保洁标准: 专用垃圾袋完好,铺放整齐符合要求,及时回收更换,保证内容物不超容积2/3,有污秽物时及时清理更换,每日对桶(篓)体定时清洁,无污迹,无积灰,无异味,无溢满。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7、大厅、走廊、楼梯有人走动维护,每15—30分钟完成一个巡回;保洁区域干净明亮,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等丢弃物,无污迹;雨天,地面有防滑、干燥措施并摆放防滑告示牌;门柱、扶手每日擦拭,墙角及可擦洗墙壁每周全面擦洗两次,保持干净整洁,无张贴,无污渍,无蛛网,无积尘。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8、开水处:开水处清洁整齐,无杂物,无晾挂;地面清洁,无污迹,无积水,无异味;开水炉清洁干净。按院方规定时间开放开水处,住院病人开水送至床前每日2次,非供水时间开水处应锁门,确保供水安全。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19、PVC、花岗岩地面保养标准:每天对楼宇内公共区域的PVC、地砖、花岗岩等地面清洗;地面按规定频率保养,保持地面光泽、亮度。PVC清洗保养制剂使用以不损伤釉面为宜;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20、生活垃圾运送规范: (1)每日6:30~8:00、11:00~12:30、17:00~18:30到达所有部门/科室暂存点回收; (2)按指定或专用路线运输,车辆不得与物体、墙壁、行人发生碰撞; (3)运输车辆须加盖,垃圾不得高出车箱体,运输途中无污物污水撒漏、丢弃等; (4)垃圾及时装车压缩,每日清运; (5)垃圾站每日冲刷、消毒不少于三次,保持站点清洁,无明显异味;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22、医疗废物运送规范: (1)包装袋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要求; (2)每日早7:30前、中午12:00~2:30、下午16:00~18:00到各科室清点、回收各类医疗废物;手术室除按规定时间收集外,应根据废物量随时收集;按指定或专用路线运输,车辆不得与物体、墙壁、行人发生碰撞; (3)医疗废物回收时须双人称重签名,封口,交接联单填写齐全; (4)运送车辆须加盖,运输途中保持车厢密闭,无撒漏、丢弃等; (5)医疗废物按分类码放整齐等待清运,严禁其他一切非医疗废物进入医疗废物储存间;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6)医疗废物储存间防蚊、防蝇、防鼠、防盗等安全设施完好; (7)医疗废物储存间地面随时清洁,每日进行地面和墙壁终末消毒处理; (8)员工工服、防护用品每日集中清洗消毒; (9)每日统计交接联单,发现医疗废物数量明显异常,立即追查,并报告监管部门; (10)发生医疗废物撒漏、丢失时,立即启动医疗废物撒漏、丢失应急预案。 | 不符合要求一处扣1分。 |
二、室外保洁 |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扣分标准 |
1、保洁时段为6:30~21:00(季节变化,保洁时段根据医院要求);道路、广场等人流较大的场所每日至少早中晚各集中清扫一次,每周冲洗一次;其他区域每日早晚各集中清扫(洗)一次,其余时间保洁人员走动维护;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2、保洁时段主要干道、绿地每30分钟、其他区域60分钟巡扫一次,地面清洁无明显泥沙、污渍、积水,每百平方米范围内烟蒂、杂物等平均不超过5处;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3、灯箱、灯柱、牌匾、标识牌等公共设施设备每周进行一次全面保洁,特殊情况及时清洗,保持整洁无尘,无蛛网,无污迹,无违章张贴;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4、停车场、车棚地面每日早7:00前清扫一次,后每1小时巡扫一次,无杂物、纸屑、油渍;棚顶无垃圾、无蛛网;天台、平台无垃圾,天沟畅通;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5、外墙(一层3米以下部位)、幕墙、玻璃目视无污渍、灰尘,墙根无野生草木、无绿苔;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6、卫生桶(废物桶、果皮箱、垃圾篓)使用专用垃圾袋,铺展整洁美观,有专人负责巡查,在满2/3或有污秽物时能及时清走和更换新袋;桶体清洁无污染,无异味,烟灰烟蒂随时清理;桶底地面无污垢,无异味。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三、保洁员素质 | |
考核内容及标准 | 扣分标准 |
1、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向所在科室护士长及保洁主管请假;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2、着装整洁规范,佩带工牌,不穿硬底高跟鞋,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不浓妆艳抹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3、说话、走路、办事动作三轻,服务周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口角;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4、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搬弄是非,上班不做私事、不闲谈、不玩手机;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5、不接受病人馈赠,不向病人索取财物;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6、保洁服务时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1)保洁活动时避免耗水量大的冲洗法,如必须使用冲洗时,应采用间断冲洗,并使用节水型喷头,做到人走水关,杜绝长流水; (2)做好病区、科室公共区域照明灯管理,无长明灯现象。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二)、运送服务要求
1、运送服务范围及内容
(1)、标本送检:血液、体液、大小便、组织、空气培养等标本送检,及检验报告的取回;
(2)、药品配送:住院病人常规和临时药品取送;出院病人的退药;取送药车到中心药房;大输液、配液中心药品取送;空输液瓶称重、登记、运送;
(3)、病人接送:手术病人接送;门诊(重、弱、残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就诊病人)和住院病人转诊转科;急诊病人接诊、送检、入院等运送;住院病人(危重、行动不便)的科室内转床;住院病人、门诊重病人各项检查接送与陪同;
(4)、物资运送:供应室下收下送;全院各种物资(后勤物资、医用材料物资)的下送工作;仪器设备借还、送修、取回;
(5)、医疗文书递送:各类检查(CT、MRI、ECT、B超、动态心电图、脑电图、胃镜等)预约单据传送;各类诊断报告(包含影像片)、手术通知单、会诊通知单的送取;出院病历递送;各类行政文书递送;医保农合审批资料递送等;
(6)、临时加床、重大活动及会议物资搬运、科室物资搬运、装卸;家具和设备搬运;
(7)、瓶装氧气运送;
(8)、其他各种临时性运送工作。
2、运送服务要求
(1)、物业公司全体运送人员应服从中央运输中心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遵守中央运输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提供24小时运送服务,满足临床及医技科室的各项服务需求;
(3)、调度员接听电话及时,“铃响不过三”,应讲普通话,注重文明礼貌,做好记录,合理调配人力资源,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安排运送工作;
(4)、常规运送应做到:
1)及时满足各科室需求信息的收集与执行;
2)应采取限时服务(15-30分钟内);
3)运送人员需承担晚夜间(17:00-次日7:00)全部运送服务;
4)应设计合理的循环频率:常规标本、单据、文书等运送频率≤45分钟;
5)病区所用药品循环频率≤60分钟;
6)应制定完整的运送顺序及时间表,满足各科室日常性常规需求;
7)科室合理的临时性工作需求,不受限于人员配置数量,物业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相应需求;
8)急诊科、手术室运送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应执行科室具体要求;
(5)、除轮椅、推车、推床外,物业应为运送人员配置专用工具,保持工具性能安全,并按照医院感控要求,严格执行消毒、清洁管理;
(6)、病人、标本、药品、单据、物资的运送应有交接登记手续;
(7)、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制订运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运送服务;
(8)、病人运送要求:
1)每次运送病人前,均应检查运输工具性能是否完好,如有故障应暂停使用并及时报修,服务结束后,应清洁好运输工具,并归位锁好;
2)接到运送指令后应携带工具于20分钟内赶到相应科室,找到负责护士并与护士一同将病人搬运至担架上,妥善固定好病人管道,拉上护栏并盖好被子,轮椅运送者应系好安全带才能运送;
3)尊重、爱护病人,注意保护病人隐私。担架运送病人必须盖好被子;雨、雪天或烈日下,应协同家属使用防雨或防晒工具保护病人;
4)在运送病人过程中,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与病人及家属进行沟通取得配合,耐心解答病人及家属的提问。无论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
5)在运送病人过程中,要做到轻、稳、迅速,经常询问病人感受,尽量让病人感到舒服;
6)在运送病人过程中,注意观察病人的面色、反应、输液处有无回血、输液是否通畅等。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运送,及时向运输中心和病人所在科室汇报,经医护人员处理后,允许运送时再行服务;
7)运送危重病人时,一定要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工作,必要时请所在科室医护人员全程监护病人,防止发生意外;
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收取病人及家属财、物。服务结束时,应提醒病人及家属清理好所带物品。如有遗漏,应及时送还病人,如无法查证,应交给运输中心主任处理;
9)病人做完检查、治疗运送病人返回科室后,应与负责护士一同将病人搬运至病床上。按规定填写好工作量登记表,并将检查结果交给护士,请科室护士签字后及时返回运输中心。
3、运送服务考核细则
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200分, 170分为合格分,每扣除10分处罚人民币200元,在次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每奖励10分奖人民币2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奖励分值不抵扣每月考核分值.甲方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结果,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措施及效果。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未限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运送服务与质量 | |
考核内容与标准 | 扣分标准 |
1、标本运送规范: (1)按时收集各科各类标本,认真查对,及时分检 (2)准确登记、签收、送检; (3)有不合格标本应立即报告送检科室,及时补救; (4)无迟送、漏送、错送、损坏、丢失; | 不符合规范一处扣1分,影响病人诊疗的一次扣3分。 |
2、病人陪检运送规范: (1)按约定时间送检病人并告知医护人员,送回病人时应与医务人员交接; (2)认真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检查项目、病人准备情况等; (3)正确搬运病人,危重病人应有医护人员陪同,骨科颈椎损伤病人需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搬运,移动方法正确; (4)送病人检查前应评估各种保护措施,运送病人时注意病人不适; (5)病人在等待检查过程中维持秩序,保障病人有序检查。 | 接错、送错病人一次扣1分;发生病人不安全的扣3分;发生病人安全事件的此项不得分;其他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3、手术病人运送规范: (1)按手术通知单规定时间到相应科室接病人; (2)向当班护士了解术前准备及需带的资料; (3)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诊断等准确无误后送病人至手术室,并与手术室护士交接; (4)术后病人须有医护人员陪同送回病房,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5)运送病人时注意询问病人不适,确保病人安全。 | 一项不符合要求一例次扣1分。发生病人安全事件的此项不得分。 |
4、药品运送规范: (1)运送前检查药箱或药车是否完好及上锁,并携带药品交接登记表; (2)按规定时间将药品及时准确送至相应病区,并与病区护士交接签字; (3)每日17:00之前,将各病区药箱或药车取回备用; (4)运送过程中,药品应轻拿轻放,无破损、丢失。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造成药品破损、丢失需按价赔偿。 |
5、物资运送规范: (1)运送前需核对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完好程度等并进行登记,对易碎物品或液体应做好防护; (2)供应室无菌物品和污染物品运送车辆应严格区分,专车专用并密闭运输; (3)运送无菌物品须核对科室、名称、数量、干燥情况、消毒日期、有效期等;运送过程中确保物品完好,无菌物品不被污染,如疑被污染应重新行灭菌处理;按规定时间将物品及时准确送至相应病区,并与病区护士交接签字; (4)对检测或维修物品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取回 (精密医疗器械或大型医疗仪器除外) ; (5)运送过程中无损坏,无丢失;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物品损坏或丢失需按价赔偿。 |
6、医疗文书递送: (1)每日上下午须分别到各科室收集会诊单、申请单、诊断报告、医保农合审批资料、病历等资料,并及时送达相关科室/部门; (2)按时完成各类检查预约并送至相应科室; (3)递送登记、签名齐全。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7、物资搬运、加床:接到电话后于30分钟内送达病区 |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 |
8、急诊运送接到运送电话后, 15分钟到达现场。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9、各种运送工具须始终保持良好功能,每日清洁消毒,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运送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乱停乱放。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服务形象与劳动纪律 | |
考核内容与标准 | 扣分标准 |
1、举止端庄大方,文明礼貌服务,保持良好工作态度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2、着装上岗,佩带胸牌,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3、态度和谐,说话和气,善待病人,不可顶撞病人、家属、医护人员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4、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5、遵守医院、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病区正常秩序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6、服从管理人员、病区护士长及主管护士的指导、管理、考核,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7、不私自向病人及家属索取财物,提出约定以外的要求.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8、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员的隐私和秘密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三)、护工服务要求
1、护工服务范围及内容
负责综合ICU、神外ICU、急诊ICU、CCU、新生儿科、血液净化中心等病区因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严格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其他生活不能自理病人的生活护理工作。
2、护工服务要求
(1)、每1小时巡视一次,观察生活需求;
(2)、根据医嘱,协助服用口服药,看护静脉输液;
(3)、根据个体化护理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卧床患者协助翻身、拍背、摆放舒适体位;
(5)、协助患者个人卫生,达到“三短六洁”要求:
1)刷牙漱口或口腔护理、洗脸:每天2次;
2)梳头、擦身、洗脸(会阴护理):每天1次;
3)洗头:每周1-2次(病情允许时);
4)按需修剪指(趾)甲、刮胡须;
(6)、根据病人需要更换衣裤、床单、被套、枕套;
(7)、协助病人排便护理,并及时处理;
(8)、根据病情提供饮食护理:如摆放餐板、餐前擦手、送饭到床边,协助加热饭菜、进食、进水,必要时喂饭、喂水等,并做好餐后相关工作;
(9)、维持患者体位舒服,根据病情翻身、叩背、活动关节,协助上下床、坐轮椅等;
(10)、陪同检查,协助患者做好各项检查和治疗前准备工作,按时完成各种检查;
(11)每天开窗通风2次,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12)、24小时在岗制,值晚夜班,值班期间要服从护士长及管床护士的工作安排,在护士指导下完成病人的生活护理;
(13)、负责探视时间段家属的管理和门卫管理,严格限制探视人数,每床每次一人次,发放隔离衣及拖鞋。探视处鞋套、帽子、口罩准备充足,保证正常使用;
(14)、负责家属探视隔离衣的送洗及病人清洁被服的清点归位,患者污染约束带的清洗消毒、晾晒后归位;
(15)、及时清除排泄物(大小便、呕吐物等),负责大小便器清洁、消毒。记录出入量者应及时称重测量并报告护士,倾倒引流液并将性质报告护士留取标本;
(16)、患者外出检查或入科、转科、出院时协助护士一起搬、抬、运、转病人;
(17)、负责新病人入院时接收生活用物并放置于床头柜,脸盆、脚盆及毛巾区分清楚做好标示后放于指定地点,平时有家属递送住院患者生活物品或饭菜的接收;
(18)、夜间保洁工人不在班时负责完成出院病人的终末消毒,必要时病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3、护工服务考核细则
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200分,170分为合格分,每扣除10分处罚人民币200元,在次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每奖励10分奖人民币2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奖励分值不抵扣每月考核分值.甲方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结果,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措施及效果。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未限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 扣分标准 |
1、举止端庄大方,文明礼貌服务,保持良好工作态度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2、着装上岗,佩带胸牌,服装整洁,仪表端庄,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3、态度和谐,说话和气,善待病人,不可顶撞病人、家属、医护人员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4、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请假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5、遵守医院、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病区的正常秩序 | 不符合标准一处扣1分 |
6、服从病区护士长及主管护士的指导、管理、考核,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7、不向病人及家属索取财物或收受病人家属红包礼品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8、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员的隐私和秘密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9、对照操作流程,做好病人晨、晚间生活护理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0、生活不能自理及卧床病人能按时进食、服药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1、保持病员个人的生活及用品的清洁卫生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2、病员大小便及时做到递送便器及整理个人卫生及标本的收集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3、保持床位的整洁,床下无杂物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4、按时、安全地陪同病人做检查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5、保证病人安全,防止病人坠床、跌倒、肢体损伤等意外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
16、细心观察病员病情,及时向医生、护士报告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7、长期卧床的病员无褥疮的发生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18、 病人需要服务及时到位,无上访和投诉 |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四)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范围及内容
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以下建筑范围或部位、专项工作进行安全保卫和管理控制。
院区所有医疗、生活区等医院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公共场所以及医院门口、围墙附近三包范围内场所进行安全保卫,对全院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交通和车辆管理、公共应急事件、医患沟通等专项工作进行安全管控。
(1)、安全保卫管理
1)医护人员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2)医院的财产安全;
3)五防(防火、防盗、防伤害、防破坏、防自然灾害);
4)治安巡逻;
5)门岗值勤;
6)阻止院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7)治安宣传;
8)维持挂号、缴费、取药、就诊等医疗项目的排队就诊秩序;
9)揭露、制止医托的医疗诈骗行为,维护就医者及医院的权益;
10)制止黑陪在院内肆意、无序陪护病人行为,维护住院秩序;
11)制止违规散发非法广告,维护医院形象;
12)限制医药代表在院内随意出入;
13)制止、调解、处理院内各类纠纷;
14)阻止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发生;
15)阻止院内寻衅滋事的发生;
16)阻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
17)阻止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18)阻止故意损毁或盗窃、抢夺公私财物;
19)阻止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
20)阻止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21)向就医者提供咨询、指引以及其他便捷服务;
22)协助医院重要事项开展;
23)其他临时性的工作任务;
24)各项应急需求服务;
25)自然灾害的应急与抢险救灾。
(2)、消防管理
1)义务消防队建立和完善;
2)建立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
3)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4)火灾情况处理;
5)防火宣传;
6)对进出医院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7)室内、外各类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及养护;
8)安全用电特别是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管理;
9)消防通道通畅情况的检查及协助整改;
10)科室、仓库、病区、办公室的防火检查;
11)施工场所动火作业的监控管理;
12)院内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
(3)、车辆交通及车场管理
1)对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
2)防止肇事车辆逃逸并保护现场;
3)禁止小摊贩及车辆进入院内经营;
4)车辆交通流向管理;
5)有伤者时及时组织救护;
6)交通秩序引导和停放秩序维护;
7)院内车辆行驶速度控制;
8)急救、消防通道和重点部位禁停管理;
9)社会公务车辆停放管理;
10)出租车候客秩序管理;
11)自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12)车辆防盗、防损;
13)车门、车窗、后备箱未关等情况通报和控制;
14)维护院内交通肇事现场,及时报警处理;
15)疏导和分流防止交通堵塞。
2、保安服务要求
(1)、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省、市有关规定和章程要求,按照规范提供标准化服务;
(2)、安保人员应服装统一、整洁,挂牌上岗,应按《保安员着装规范》要求,由物业公司按标准自行配备保安制服,着装上岗;
(3)、要按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自行给保安人员配备七大类装备。根据工作需要,物业公司应按院方要求进行保安人员的装备配备.
(4)、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保安员证及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有在编制床位1500张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2年的工作经验。安保经理要坚持在岗在位,离岗必须请假;
(5)、要定期自行组织保安人员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要有系统的体能训练计划和定期的消防演练计划;
(6)、要遵照2011版卫生部综合性三甲医院制度汇编目录,同时,按照院方实际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安保规章制度;
(7)、要积极配合院方处理各种公共应急事件、医患纠纷与矛盾等,要有完整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对车辆问题、打架斗殴、医闹、医患纠纷等处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要有管控能力,善于驾驭局面,妥善处理事件;
(8)、保安人员要坚决服从院职能部门的管理与使用,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9)、要保证管理人员的稳定性以及保安值勤人员的数、质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换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人员流失率不得高于总人数的15%;
(10)、保安人员要经过严格政审,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无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以及社会不良记录;
(11)、保安人员应熟悉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文明执勤,服从安排。按岗位要求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能听懂本地话,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上岗;保安员不得有殴打、侮辱群众等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保安员不得充当任何人的私人保镖,不得以保安身份参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为他人催款讨债;
(12)、医院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它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物业公司应根据院方要求无条件服从,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13)、院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院方使用要求的保安人员;
(14)、保安人员在服务区域执行任务中,遇到发生案件,有抓获现场犯罪嫌疑人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的责任,但无实施拘留、关押、搜查、审讯或没收财物、罚款等处理的权力;对发生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无侦查破案的权力,但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提供情况的责任;
(15)、严禁值勤人员在上班时间仪容不整、缺岗、漏岗、串岗、迟到、早退、巡逻不到位、处置情况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3、保安服务考核细则
按月考核,考核满分为300分,250分为合格分,每扣除10分处罚人民币200元,在次月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每奖励10分奖人民币2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奖励分值不抵扣每月考核分值。甲方每月底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考核结果,并要求乙方限时整改,乙方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质量改进,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措施及效果。对于甲方提出的问题未限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考核 类别 | 考核内容 | 扣分标准 |
劳 动 纪 律 | 1、上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 | 每次扣0.5分 |
2、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 | 每次扣1分 | |
3、无故脱岗一天 | 每次扣1分 | |
4、未经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 | 每次扣0.5分 | |
5、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 | 每次扣0.5分 | |
6、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 | 每次扣0.5分 | |
7、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 | 每次扣0.5分 | |
仪 容 仪 表 | 8、当班期间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穿鞋、扎领带和穿着制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不戴帽子;长指甲、戴饰物,染异色头发;男的留长发、大包头、帽墙下发长超过1.5厘米,留胡须;女的留披肩发,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 | 每次扣0.5分 |
9、保安员上岗制服不整齐,佩戴饰物,不按规定熨烫平整,不按规定穿鞋每次衣服脏 | 每次扣0.5分 | |
10、穿着制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 每次扣0.5分 | |
11、值班时将私人物品带到岗位上 | 每次扣0.5分 | |
12、当职时离岗接待亲友扣5分 | 每次扣0.5分 | |
职 责 履 行 | 13、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 每次扣0.3分 |
14、当班期间,院区内发生案件不知情 | 每次扣0.5分 | |
15、当班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职责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记录不详细 | 每次扣0.5分 | |
16、当班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者 | 每次扣0.5分 | |
17、不按规定程序接待来访客人和车辆,不按规定指挥车辆停放,造成通道堵塞,指挥失误 | 每次扣0.5分 | |
18、值班时,随地吐痰、随处醒鼻涕或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 | 每次扣0.5分 | |
19、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 | 每次扣0.3分 | |
20、不按规定使用监控消防设备和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备,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性损坏 | 每次扣0.3分 | |
21、对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见说明或说明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 | 每次扣0.3分 | |
22、不按规定巡逻签到和巡查记录发现有作弊行为 | 每次扣0.5分 | |
23、酗酒后上岗、在岗睡觉 | 每次扣2分 | |
24、非值班擅自在医院各科室的诊疗室、医护人员操作室内闲逛扣2分,未经科室医护人员允许私自进入其单元范围内影响工作 | 每发现一例次 扣1分 | |
2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窃医院、病患财物及勾结“医托”充当内线合伙者 | 每次扣1分 | |
26、在医院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 每次扣1分 | |
27、私自将医院物品或设施带回家 | 每次扣3分 | |
28、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 每次扣5分 | |
29、扣押的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 | 每次扣0.3分 | |
30、未经批准私自放行小贩进入院区内卖东西 | 每次扣0.5分 | |
31、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 | 每次扣1分 | |
32、保安人员应对院内范围内的小摊、小贩等各类营业摊点进行管理,做到劝阻出院区外区域,确保管理到位,若出现管理不到位 | 每次扣0.3分 | |
33、故意损坏岗位物品或公共物品 | 每次扣5分 | |
34、在医院内乱拿别人物品或偷盗 | 每次扣0.3分 | |
35、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情节较轻 | 每次扣2分 | |
36、下属的违纪行为进行包庇、隐瞒、纵容或知情不报情节轻 | 每次扣2分 | |
37、在工作中麻痹大意,丢失岗位用品 | 每次扣2分 | |
38、擅自进入办公室或擅自动用办公室的物品 | 每次扣2分 | |
39、对私卖医疗废品,或医疗废品拉出医院院区的私自处理的人没有及时制止或上报的 | 每次扣0.5分 | |
40、对“医托”或在院区内私卖药品的人,发现后没及时上报 | 每次扣0.5分 | |
41、对在院区内粘贴小广告或发放宣传品的人,发现后没有及时驱逐的 | 每次扣0.5分 | |
42、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重大活动,管理负责人不在场,或处理不善、指挥不恰当 | 每次扣1分 | |
43、每半年未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并进行突发性火灾扑救演练 | 每次扣0.5分 | |
44、导致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不满,引起投诉、控诉的 | 每次扣1分 | |
45、存在问题,经由院领导提出并批评的 | 每次扣2分 | |
46、对执行任务过程中因处置不当,经媒体或网上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 每次扣5分 | |
备 注 | 进行量化扣分考核管理,适用于平时管理,情节较轻的,对情节严重,甚至造成恶劣影响,进行扣分同时,可采取开除、解约等措施,损坏物品的要照价赔偿,对触犯法律的,将交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
(五)膳食服务要求
1、膳食服务范围及内容
负责医院职工食堂、营养食堂、临床营养科的膳食预订、加工、配送、销售、贮存、保管及服务工作;负责食品留样工作;负责膳食物资的计划、领取、配置工作;负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与生产安全工作。
2、膳食服务要求
(1)、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及膳食科《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所有膳食从业人员持证(身份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膳食科管理规范,按照《食品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食品切配卫生管理制度》、《烹调加工卫生制度》、《备配餐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冷藏卫生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3、膳食服务标准及考核细则
考 核 内 容与标准 | 扣分标准 |
1、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相关培训,有培训记录;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2、从业人员须经岗前培训及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年参加两次以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有记录可查;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3、餐厨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人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4、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剩余食品要加罩加盖达到防蝇要求;灶上人员及时把剩余的半成品、调味品送冰箱或仓库,下餐供应时必须高温消毒;冰箱、冰柜存放食品要归类分档、生熟分开、加盖密封、摆放整齐,无血污、厚霜;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5、蔬菜加工要拣除杂物和烂、黄叶,做到先洗后切,洗净装筐后才能上架备炒;荤菜加工要去掉异味、血水、杂物,生熟分开加工和装盘;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6、食品留样柜专人管理,柜内外清洁,食物成品应分别留样保存48小时,留样盒外应标注菜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及时清理,记录完善;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7、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储存、运输。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8、餐厅(含包厢):餐桌干净无油迹不沾手,地面清洁,窗户玻璃明亮,用具摆放有序;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9、食品加工区(含白案间):操作台清洁干净,用具摆放有序,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道畅通、无异味,清洁池无杂物、池内无油垢,置物架清洁、无油迹;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10、烹饪区:灶台体清洁干净,抽油烟罩无油污,灶底地面无油垢,用具摆放有序,调料柜清洁干净,所有调料需加盖;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11、蒸汽房: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下水道畅通无异味,操作台无杂物,用具摆放整齐,置物架干净,蒸柜、蒸板清洁干净,无油垢;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12、公共区(含更衣室、值班室):通道、楼梯间地面清洁,墙体、地面无污物,楼梯扶手无灰尘、油迹,厕所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13、垃圾桶清洁并加盖,垃圾不超过2/3满,日产日清,无蚊蝇孳生;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14、员工个人卫生:工作服干净、整洁、无油迹;帽子干净,戴好后前发不外露,后发用网兜发夹夹好不过肩;戴好口罩后鼻子不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戴戒指;手套完好无破损,不可重复使用。严格“五病”调离; | 一项不合要求扣1分 |
(六)其他岗位服务要求
其他岗位(药学部内勤及外勤工人;手术室内勤工人及司梯人员;麻醉科内勤工人;病理科登记预约、内勤工人;内镜中心洗镜、运输、预约工人;消毒供应中心洗镜、器械清洗打包、灭菌人员;检验科标本登记人员;血透室配液人员;器械维修工人;水电工人;绿化工人;木工维修工人;打字员;美容师等非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内容、标准、考核细则等按照所在科室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执行。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5、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乙方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乙方不及时整改、整改不力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的办公仓储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7、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及利益对外转让或发包,不得将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员工,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及有关规章制度,杜绝各种不良行为及各类事故的发生,并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和考核。
4、乙方须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完善的培训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完成本项目,以保证整个物业管理系统安全、高效、有序和有计划地运转。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乙方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邵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本协议履行期间内,乙方服务人员须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其薪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福利及日常培训、管理和有关劳动手续、健康证明等均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服务人员与乙方之间所形成的任何劳资纠纷和其他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6、乙方应按《劳动法》及国家、省、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给员工及时足额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含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社会保险缴费不规范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履行期间,因薪资福利发放不规范等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应服从甲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有责任配合甲方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
9、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因违反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凡由乙方人员酿成的纠纷或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为甲方服务期间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甲方依法处理。
10、乙方在日常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应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使用和维护好甲方所有财产及各类设备、设施,发现甲方设施设备有故障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并协助处理,节约用水用电,并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能源,并做到随时关门落锁,杜绝一切因未关好门窗、电器、水龙头等所造成的相关安全责任事故。凡因乙方人员造成水电流失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坏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因乙方原因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1、乙方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服务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的任何技术、经营信息等)泄露给与本协议无关的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就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乙方应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5、乙方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管理费。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4、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楼宇内的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5、物业服务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方案承诺的服务岗位人员一致,在履约合同中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须得到甲方的同意。
九、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十一、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二、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三 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三、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仲裁解决不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中心医院主管部门备案一份,财政局备案两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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