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
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WC闽招字[2019]014-1号
为了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停车管理智能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本招标项目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将对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位置及规模:浦城县城区,停车位数量1223个(其中新华停车场 (154个泊位)、跃进停车场 (148个泊位)、城区范围内市政道路上已依法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921个,以实际交付使用数量为准),四贤大道及背街小巷等城区道路新增加的临时停车泊位,新建停车泊位。(具体以招标人实际交接协议签订为准))。
3、建设内容:浦城县智能云停车管理系统,包含系统建设板块、停车服务板块、信息化服务板块,路内停车位及停车场(含公共、社会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
二、经营模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投资人,按照“政府公开招标、投资人依法投资建设、投资人自主经营管理、期满回收经营权”的运作模式实施该项目。
1、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资人,由投资人全额投资实施本项目。
2、政府依法授予投资人经营管理权10年,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一切经营设施设备的产权及管理权归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政府所有。
三、投资要求及建设要求1、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2000万元,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供工程预算清单,并向县发改局立项。
2、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必须由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承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工程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3、工期要求:投资人与政府签定合作协议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4、项目地点、范围和建设内容以县政府审定为准,投资人按规划实施,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建设。审定方案未经县政府同意,投资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
5、相关要求:停车位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浦城县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服务管理费按协议上缴县财政全资控股企业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及经营中所涉及的税费按相关法律法规交纳。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资人须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
4、近三年,不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
5、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实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
7、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8、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都不是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 电子 招投标。
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 4 月 18 日 8 时 00 分至2019年 4 月22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若对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六、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投标单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账号:3500 1677 4070 5251 047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县支行;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需采用四大国有银行或福建省内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有分支机构)出具的银行投标保函,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 。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投标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智能停车建设投标保证金”。
8.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8.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
8.3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 5 月 9日8 时3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一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8.4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cggzy.com)上发布。
9.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以上媒介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 浦城县正大路108号邮编: 353400
联系人:刘工电话:****-******* 159*****9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浦城办事处)
邮编: 353400
联系电话: ****-*******131*****031
联系人:小官
发布日期: 2019-04-18 11:16:40
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补充通知招标编号:FJWC闽招字[2019]014-1号
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公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P57中
4 | PDA后台 | 云服务器ECS | 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5 | 用户管理 | 云服务器ECS | 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6 | 云管理平台 | 云服务器ECS | 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7 | 设备运维系统后台 | 云服务器ECS | 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8 | 诱导屏后台控制系统 | 云服务器ECS | 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现修改为:
4 | PDA后台 | 云服务器ECS | C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5 | 用户管理 | 云服务器ECS | C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6 | 云管理平台 | 云服务器ECS | C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7 | 设备运维系统后台 | 云服务器ECS | C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8 | 诱导屏后台控制系统 | 云服务器ECS | CPU 4核、内存16GB、系统盘100G、带宽10Mbps | 套 | 1 |
本补充更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更改答疑为准。
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招标编号:FJWC闽招字[2019]014-1号
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于2019年5月9日8时30分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后,现将中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招标人的名称及招标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浦城县智能停车系统建设管理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陈东光、李闽福、邓玲、蔡珍宝、石瑛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 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每个车位 100 元/年标准。综合得分:83.6分
项目经理:李松
工期:①施工工期签定合作协议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②经营管理期10年。
(四)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认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无
(五) 中标人及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北京精英路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每个车位100元/年标准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浦城县正大路108号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 ****-******* 159*****9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188号
联系人:小官联系电话: ****-*******131*****031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3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督部门:浦城县城市管理局电话: ****-*******
招标人:浦城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万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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