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标结果
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标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环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南昌市环保局高新分局
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北五楼514室
项目名称 |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南昌高新区青山湖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址南侧 |
建设单位 | 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性质,总投资120000万元, 环保投资1200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00%。项目采用半地下厂型式建设,占地面积108400㎡,污水处理主要构筑物均置于地下箱体中,箱体上方布置绿化。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规模为20万m3/d,扩建后青山湖污水处理规模达到7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和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A/A/O生化池、平流式二沉池、中间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过滤器、紫外消毒池及回水用泵房、储泥池及污泥深度脱水机房、加药间、鼓风机房、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等主体工程,综合楼、门卫室、机修车间及仓库等辅助工程,储泥池等储运工程,生物除臭装置、减震、隔声、降噪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 厂区内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废)分流,厂区生活污水与接纳的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厂系统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进厂废水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出水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 对恶臭源进行加盖、加罩。恶臭采取全封闭负压系统收集后,通过生物土壤滤池处理后排放。采用密闭性良好的设备和管件,防止跑、冒、滴、漏。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吸音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临交通干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污泥进行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外运填埋处理;废包装袋及废桶交由供货商回用;废化学试剂瓶及废旧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要求,规范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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