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珠光物业公司79部电梯维保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包河区珠光物业公司79部电梯维保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包河区珠光物业公司79部电梯维保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次重新招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珠光物业公司79部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2019BHFJ0049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5月2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沃克斯电梯安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场B栋36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元(¥1659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f-fd5d-494b-be40-db59bce6fe8f&CurrentDanWeiGuid=*******f-fd5d-494b-be40-db59bce6fe8f" target="_blank">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程建萍,周华,黄先柱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珠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南路18号

联系人:黄先柱

联系方式:135*****75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8号合工大智能研究院9楼

项目负责人:马梦奇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19年05月21日至2019年05月22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8号合工大智能研究院9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梅剑,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包河区珠光物业公司79部电梯维保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1日


附件: ********cf9" title="下载"> 招标正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梯维保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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