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位租赁及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位租赁及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位租赁及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位租赁及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QCGZX-*******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19年5月7日

5.开标日期:2019年5月21日

二.成交供应商情况:

1.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土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与松谷路凤凰国际2808室

3.成交金额:157000.00元

三、评标小组名单:任恩跃、张小树、王兴强

四、采购单位: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霍邱县光明大道中段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

五、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五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2日

若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七、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ad283f1016ad985062e004d" title="下载">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展位租赁及展台设计搭建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台设计搭建 租赁 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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