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份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2019年4月份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2019年4月份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
审查意见中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的,请有关单位提供原件。审查意见中要求企业提供的,企业需将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上报。企业提供的资料需用文件袋装好,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提供至市住建局504室屠老师,电话:********。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资质申请有举报的,请于2019年4月22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管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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