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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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

基坑支护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部门: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商招字FB-006

发出日期:2019年5月22日


投标邀请书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因施工需要,需进行基坑支护分包的招标,邀请您参与投标,希望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认真填写,我公司将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报情况进行选择,谢谢支持!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

3、工程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4、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360000平方米

5、招标内容: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搬迁扶贫安置区项目1#地块、12#地块、18#地块基坑支护分包工程。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及企业的简历等资料于招标单位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招标单位要求,工期在招标单位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才有投标资格。

2、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的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

3、合同总价包死承包方式,合同总价为包死的综合价格,不再因实际工程量、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总价包含乙方按本分包合同要求全部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招标单位安排,按招标单位进度计划完成。中标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确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本工程,如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应向招标人支付误期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赔偿人民币1万元/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质量满足 “中建精品杯”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公司B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

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投标方必须遵守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体系文件规定组织施工,服从招标方领导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配备持证的专职质量员,并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投标方承诺因质量原因引起的一切罚款(无论业主、监理或招标方发出)均由投标方承担,并且无论投标方是否签字确认,均不影响罚款发生效力。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及当地资料管理要求,同步完善相关施工资料并报验。材料进场前,应先报送材料样品,经建设单位、监理、招标方共同确认后进行封样,后续进场材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

四、双方责任:

1、招标单位责任:

1.1 招标单位在本工程中行使总承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对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1.2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招标单位负责审批投标单位的施工作业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组织生产例会,协调安排整个工程生产;组织对工程的施工验收。

1.3 招标单位应提供本工程必要的工程资料(图纸、技术规范等)。

1.4 招标单位负责协助投标单位设置安全设施,保护现场运输通道畅通。

1.5 负责统一规划现场临时用地,在招标单位的协调下,提供合理的临时用地给投标单位。

1.6提供现场水源接驳点、电源接驳点(二级配电箱)给乙方使用,接驳点之后的临水、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实施并承担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接驳配置施工所需的各级水管、水表及电箱、电表。投标单位需配备专职(兼职)临电工,并根据招标单位相关要求开展工作。临水临电的使用需按项目要求填写申请表。

1.7 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投标单位之间的生产工作。

1.8 招标人临电到二级箱,投标人自备三级箱、二级箱以下电缆、电线及配件等相应设施(二级箱以下采用符合昭通市及中建系统要求的产品)。上述事宜费用投标人均含在报价范围之内。

1.9现场生活区招标人提供工人宿舍,如无法按照甲方分配要求进行住宿则每月租金费用500元/间;另配置夫妻房工人宿舍,每月租金费用300元/间,费用会在中标人月结和结算中逐一扣除。生活设施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人统一购买床架,费用在中标人进场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各家统一向招标人交纳现金(如中标人不履行,则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工人食堂由招标人实行统一管理,中标人不得在工地开设食堂、小卖部,不得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褒、电热毯等大功率用电设备,投标人的所有人员在招标人工人食堂就餐。不允许投标人私自搭建临时周转房,也不允许把现有临时建筑挪作他用。若招标人提供宿舍不足以满足现场情况,中标人自行安排工人住宿,费用自行承担。

招标人提供工人生活区、上下水、低压电源等,移交中标人的工人宿舍,所有末端设备如低压灯具、低压插座,均由中标人自行维护保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现场生活区采用物业化管理,投标人一旦中标,应按招标人编制的《工人生活区宿舍管理制度》及《工人生活区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标人必须配合生活区及现场内各项生活条件及管理达到省级标准化观摩工地、B类CI示范工地要求,投标人已经考虑现场及周围环境对工程的影响,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涵盖上述情况。

2、投标单位责任:

2.1 投标单位应严格履行日后双方所签订合同中各项投标单位的义务及责任,搞好工程现场自身管理并服从招标单位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认真执行招标单位为本总承包工程正常施工所制订的所有规定、规则及制度(包括施工总进度及总协调管理规定等),做好配合工作,高质量地按期完成本分包工程。

2.2 投标单位在开工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制定自身必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招标单位审定。

2.3 投标单位需将施工本工程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工具、机械等清单于施工前报招标单位备案。

2.4投标单位在供应材料时,应保证材料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和昭通市幕墙材料产品质量要求,并提供进场材料的材质证明和复试报告。

投标单位在施工中必须满足招标单位关于企业形象宣传的有关要求,符合招标单位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等施工防护用品。

2.5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如有损坏,投标方自费予以修复。

2.6负责对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工程完工验收时保证所属区域内基坑支护工程资料完整齐全符合招标人及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

2.7投标单位保证日后中标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的交叉作业与配合服从招标单位的整体管理。投标单位确保不破坏招标单位和其他分包方所施工工程,若发生,投标单位应据实赔偿。

2.8 投标单位保证对自身的施工任务精心管理,严格按照“样板制”、“三检制”等程序施工。完成部分将由专职施工人员及质检员填写质检单,交送相关审核部门,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包括隐检)的施工。分部分项的质量评定及所有技术资料必须和工程同步,提供给招标单位的技术资料应符合云南省昭通市有关竣工验收规范及城建档案馆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2.9 投标单位应严格按工程所在地《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范》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而规范的技术资料。投标单位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在资料不齐全时招标单位有权扣留部分工程款抵押。如果政府、社会在建筑工程评比过程中对技术资料有特殊要求,投标单位有义务竭力满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

2.10 投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投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住宿、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以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堆放,并负责进行现场安全及业主和招标单位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入场教育。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做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2.11 投标单位的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水暖工等按照建设部和当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当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应对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雇佣所引起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投标单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11 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优质、安全施工,出现的任何由投标单位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2.12 招标单位对业主的承诺(如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投标单位应同时向招标单位承诺。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与业主发生直接联系。

2.13 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有关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以及材料和设备的现场存放规方面及投标单位的雇员、工人在进入工地、工地保安、出入通行证以及其它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申请查阅该类规章制度,并被认为对招标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已经充分了解,且投标单位不得以不了解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而拒绝执行招标单位的有关指令。若投标单位违反招标单位的规章、制度,招标单位将视具体情节对投标单位处以相应违约罚款,并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2.14 投标单位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招标单位项目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投标单位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2.15 若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投标单位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定的规章、命令和要求,并承担为完成上述要求而发生的费用。

2.16 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材料应是绿色建材、环保产品,在工程验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若因投标单位施工或所使用的材料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则投标单位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17 投标单位负责办理分包合同备案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2.18 投标单位应按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办理注册,并通过招标单位的审核,成为中建股份集采平台的合格供方。

2.19 投标人报价中包含投标单位人工费用,投标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若投标单位未能支付人工费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纠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处理、承担,与招标单位没有任何关系。若因投标单位未能支付人工费而造成投标单位人员到招标单位及招标单位上级管理公司进行上访、围堵等恶意讨薪事件,招标单位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投标单位处以相应违约罚款,并且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单位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2.20 投标单位在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供优先支付专业工程人工费的承诺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中无人工费拖欠的证明,否则招标单位有权暂时不支付工程款,直至投标单位完善此手续后再进行支付。

五、保修:

1、投标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分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保修金额:招标单位扣除本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5 %做为保修金。投标单位履行完保修责任后,招标单位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3、保修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后保修 1年。

4、保修范围:按投标单位施工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5、保修责任:按国家及行业要求执行。属于投标单位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投标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时,投标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投标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保修效果达不到招标单位要求的,招标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投标单位保留金中扣除。投标单位确认以下地址能完好准确地收到招标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管理: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昭通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招标单位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招标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货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货物由投标方送交招标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招标方验收合格,直到本次招标工程内所有施工内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施工内容包含材料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投标方直接转移至招标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其他方式造成的毁损、灭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七、承包方式:

1、本招标工程采用 固定单价, 暂定 工程量方式,投标单位包工、包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检测、包保修。

2、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八、工程量计算方式:

护坡费用计算原则:挂网喷砼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按现场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实际施工面积以现场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单据为准。

钢筋土钉、钢筋锚杆工程量计算原则:按照现场实收尺寸以延长米计算。锚杆伸出土面以外部分不计量。

九、结算方式:

按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乘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原则,确定工程结算价格。

十、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节点付款,护坡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双方签字确认已完工程量的7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双方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剩余5%自保修期(质保期为1年)满后无息退还。

注:若因乙方施工部位的质量达不到甲方质量验收要求不办理季度结算。

2、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招标单位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中标单位郑重承诺:对招标单位因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中标单位因此确认招标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

3、如招标单位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中标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招标单位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4、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时,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投标单位财务要求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可抵税的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投标单位财务要求的发票。

十一、 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2、列明品牌、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3、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当地税务要求及招标单位财务规定的足额、合法、有效的可抵税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金计入报价;

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机械费、辅料费、人工费等完成此分包项目的一切费用;

5、招标单位暂提供: 场地、道路、水、电。

6、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十二、技术要求:

1、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采购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并保证材料、设备的品牌、质量、规格、颜色上的一致,保证货源连续供应,不允许在施工中途中断原品种的供应,提出更换品牌、品种、规格等要求。

2、投标单位须保证其供应的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上等材料和先进工艺生产制造的,并在各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且须提供出厂证明、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书及法律、法规授权单位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并经招标单位确认后方可使用。

3、投标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替代材料、设备及不符合合同规定和不符合设计、相关规范要求的材料、设备。

4 、投标单位材料运至现场后经业主、监理及招标单位验收数量、规格与材料清单不符时投标单位需负责换货、补货、赔偿或修理,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负担。若复试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不符时,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负担。如材料质量在施工期或保修期出现了问题,投标单位均应无偿修复,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等)。

5、对于投标单位所购设备、材料,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费用妥善保管,若发生丢失或/和损坏,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损失。

6、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投标单位均应提供样品及样品说明,并由招标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机构进行封样,验收时验收标准以封样为准。

7、投标单位所使用的材料应是绿色建材、环保产品,在工程验收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时,若因投标单位施工或所使用的材料原因导致空气质量检测不合格,则投标单位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招标单位可在应支付投标单位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若招标单位的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损失,招标单位保留进一步向投标单位索赔的权利。

8、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工程幕墙施工,对未按照《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情况,招标单位有权责令投标单位整改,整改后基坑支护施工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退场,且不承担关于投标单位的索赔。

9、投标单位须接受招标单位技术人员的管理,对投标单位不服从招标单位技术管理人员管理,屡教不改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单位进行罚款处罚。

10、投标单位施工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十三、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投标单位提供先进、实用、经济的施工方案,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3、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授权委托书等。

十四、投标工作程序

1、项目已在云筑网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愿的公司报名参与;

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靖安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部

经办人:王秋妍 联系电话:********473

北京时间 2019 年 5 月 30 日 15:30 前在云筑网公开招标中报名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筛选,对于入围名单将进行云筑网系统通知。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招标单位,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十五、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包合同,相关事宜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5 月22日

投标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授权 (下称“受托方”)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参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基坑支护 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

受托方代表我单位参加招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结算时,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的相关事务,我单位均不可撤销地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受托方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后附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签字:

受托方签字:

授权日期:2019年


投标书

工程名称:昭通市昭阳区靖安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建设项目

总包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单位

工程量(暂定)

综合单价(含增值税)

人工费单价

税金

合价

1

锚杆(电)

1.地层情况:综合;

2.锚杆(索)类型:钻孔灌浆;

3.部位:基坑;

4.钻孔深度:4.5m~10m;

5.钻孔直径:φ100;

6.锚杆材料钢筋:Φ25(HRB400),按图纸要求制作。

7.浆液种类、强度等级:水泥浆(水灰比0.5:1);

8.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含架体搭拆)未尽事宜详见相关规范、招标设计任务书;

9.甲方仅提供钢筋、水泥、钢管、扣件;

M

6000





2

C20细石砼喷锚(电、或我方供油)

1.砼强度:C20细石砼;

2.喷射厚度:喷射厚度为60mm;

3.施工工艺:满足方案图纸及规范要求;

4.泄水孔材质、规格:直径为φ50(PVC管),间距2000mm*2000mm,穿过面板进入土层500mm,孔内用土工布或滤水网包裹,前后左右错开布置,泄水孔外斜5%,在裂隙及渗水点部位加密泄水孔;

5.钢筋网片:Φ6.5@250*250,Φ12加强筋,间距2000*1200;

6.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含修坡、架体搭拆),未尽事宜详见相关规范、招标设计任务书;

7.甲方仅提供水泥、石粉、钢筋网片、钢管、扣件;

m2

6000





3

C20细石砼喷锚(电、或我方供油)

1.砼强度:C20细石砼;

2.喷射厚度:喷射厚度为60mm;

3.施工工艺:满足方案图纸及规范要求;

4.泄水孔材质、规格:直径为φ50(PVC管),间距2000mm*2000mm,穿过面板进入土层500mm,孔内用土工布或滤水网包裹,前后左右错开布置,泄水孔外斜5%,在裂隙及渗水点部位加密泄水孔;

5.钢筋网片:Φ6.5@200*200,Φ16加强筋,间距1500*1500;

6.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含修坡、架体搭拆),未尽事宜详见相关规范、招标设计任务书;

7.甲方仅提供水泥、石粉、钢筋网片、钢管、扣件;

m2

5000





4

C20细石砼素喷(电、或我方供油)

1.砼强度:C20细石砼;

2.喷射厚度:喷射厚度为60mm;

3.施工工艺:满足方案图纸及规范要求;

4.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含修坡、架体搭拆),未尽事宜详见相关规范、招标设计任务书;

5.甲方仅提供水泥、石粉、钢管、扣件;

m2

5414.17





5

合计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标签: 分包 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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