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及政府投资的停车场收费运营管理经营权转让 中标结果

道路及政府投资的停车场收费运营管理经营权转让 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寿县城区道路及政府投资的停车场收费运营管理经营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2019CG063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4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9年5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武汉无线飞翔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F1号楼9层

投标报价:2875元(道路泊位年租金和停车场年租金元/车位/5年)

被否决投标情况:上海富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未到账未无效投标;

浙江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审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传年、凌晓伟、崔晓峰、林彬、宋维师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寿县城区道路及政府投资的停车场收费运营管理经营权转让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25日内完成项目服务

采购人名称:寿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寿县

联系人:邸其军

联系方式:189*****292

集采机构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五楼

项目负责人:张强;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18600元。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见本页)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号)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主体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事项、质疑时间和质疑形式符合规定,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被质疑招标项目的名称和编号;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有效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邮寄地址等)、公司社保证明;相关要求及主张;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2、质疑人是直接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主体;

3、质疑人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4、质疑的提起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各种形式的专用章;质疑函由法人授权代表人递交的,需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在本单位的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利害关系的;

2、未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

3、未在质疑有效期内递交质疑函原件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5、质疑未按第(一)条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6、质疑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诉讼程序的;

8、一件质疑函同时针对多个项目提出质疑的;

9、质疑函由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递交的;

10、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情形的。

质疑函的形式存在上诉1-10款情形,且在质疑有效期内的可以修改或变更的,招标人应当告知质疑人在质疑有效期内修改后重新提交。有效期内质疑人未重新提交,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上诉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寿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 年5月22日

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中标价款(道路泊位年租金和停车场年租金(元)/车位/5年)

综合得分

服务期限

中标供应商

武汉无线飞翔科技有限公司

2875

86.86

合同签订后1825日内完成项目服务

中标候选供应商

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250

76.84

中标候选供应商

无锡华赛伟业传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175

33.37

企业业绩:

武汉无线飞翔科技有限公司 :

1、路外封闭式停车场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 襄阳市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 黄山市中心城区(屯溪组团)公共停车收费智能化管理项目;

4、 苏州市P+R智慧停车云服务平台项目;

5、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中心区域只能停车项目;

6、 苏州工业园区湖东区域公共停车设施只能化改造项目;

7、 苏州市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8、 龙岩市智慧停车平台系统建设项目;

9、 武汉市江岸区互联网+静态交通系统采购项目;

10、 武汉市武昌区交通大队停车道闸改造项目;

11、 安庆市市区公共停车场PPP项目;

12、 上海智慧停车项目。

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绵阳市安州区智能城市停车系统项目;

2、 清远市清城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特许经营项目;

3、 厚街镇路边停车位及体育公园白兰玉停车场、中心小学停车收费经营权;

4、 荣昌区城区路内临时停车智能化建设项目;

5、 灌阳县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经营管理项目;

6、 长坑村出入口停车系统建设和运营项目合作协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转让 经营权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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