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D区土石方专业分包中标结果
湘潭万达广场-B地块D区土石方专业分包中标结果
湘潭万达广场项目
B地块D区
土石方专业分包招标合同
(编号:CSCEC2B-XN- XTWD-ZB-070)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湘潭万达广场项目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
1.2项目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南、晓塘路北、万达东路与万达西路之间
1.3项目规模:湘潭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总建筑面积12.49万m2,其中地上11.49万m2,地下2.00万m2,建筑密度55%。
1.4业主: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湘潭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土石方分包工程
2、工程内容:
2.1湘潭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土石方劳务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2负责完成进场前的临时设施搭建等各项工作(要求有足够的劳动力并按业主及招标人要求时间或提前完成)。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19年3月20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3.1.1 2019年3月20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19年3月21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送至湘潭万达广场项目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16时。
收件人:任有天 ,电话:180*****452,邮箱:********1@qq.com
地 点:湘潭市岳塘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厦东侧二号路口中建二
局项目部 。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16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为合格。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120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盖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须一级劳务以上资质);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湘潭万达广场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计量规则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备注 |
1 | 土方开挖(含场外运输) | 1、土质类别:综合(含砖渣、松散石)2、挖土方或挖沟槽或基坑:综合考虑3、开挖深度:综合考虑4、湿土或干土:综合考虑5、桩间土或非桩间土综合考虑6、人工开挖、机械开挖综合考虑7、土方场地内转运次数及运距综合考虑8、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项目围挡墙外方圆2KM以外)的土方运输9、运输至湘潭市市内合法弃土场 |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范围内的土石方机械开挖、破碎、堆码、场内转运、场外运输;2、施工图纸范围内桩间土石方、旋挖桩、三轴深搅拌、长螺旋成孔土石方的开挖、破碎、堆码、场内转运、场外运输;3、基槽、基坑底部的清理,土石方开挖后场地平整。4、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的清除垃圾、地表表土、废料、石头、草皮、腐殖土、植物、乔木和灌木、根系清除、清理现场有关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清理余土、开挖、装车及运输、卸车、填料分理、弃土整型、摊平、边坡修整、捡底、清理余土、刷坡、弃渣场的平整、防尘、压实、场内临时道路等所有工作5、土石方施工过程中的降排水、降尘、场内临时堆码、一次或多次转运、场外运输、道路保洁;6、土石方开挖、运输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7、外运至政府批准的渣土场,乙方自行确认外运卸土地点,费用已综合考虑。8、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乙方自行承担风险。 | 按施工图实际施工范围结合双方实测原始地貌以体积计算工程量; | m3 |
备注:所谓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①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已经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管理费、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赶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费、其他项目费、利润、风险费、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规费等,税金另计; (其中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该项每月由安全部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按照进度节点比例进行付款;如考核成绩未达到标准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扣除)
②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乙方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
③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④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期内,组成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均不调整;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为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用。
⑤甲方提供中间地质资料给乙方参考,乙方是在充分理解中间地质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下综合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
⑥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人员住宿、乙方临建设施(办公室)、政府征收的渣土处置费、污水处置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⑦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材料、设备、机具的场内转运费。
⑧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乙方自供所有材料的检测检验费用。
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基坑边、底、壁、电梯井、集水井、排水沟、承台基础梁等修整的费用,边坡修整必须达到后续喷锚施工的基层要求。
⑩基坑内强排水等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项目基坑大开挖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
11《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工程量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只是对清单项目的概括性描述,清单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按设计及施工规范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序及工作内容。
12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13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相关费用(1.2‰),此费用由甲方代购代扣。
14甲方对其提供的地勘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场内道路、马道的修筑,建渣修路,机械配合压实,摊平,土方挖完成后的马道、建渣等的外运。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中(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及商务洽谈,并授权受托方代表我单位签署相关的招标文件、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其他一切相关的工程、经济及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至授权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
授权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
权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4: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3)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颁发的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7)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 学历 | 毕业院校 | ||||||
性别 | 健康状况 | 从事专业年限 | 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出生 年月 | 工作时间 |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 ||||||||
时间(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 竣工时间 | 建筑面积(万平米) | 结算价(万元) | 质量等级 | 备注 |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 1、项目主管 2、其他人员 | |||
二、现场 1、项目经理 2、项目副经理 3、技术负责人 4、质量管理 5、材料管理 6、计划管理 7、安全管理 8、其他人员 |
技术标格式文件4: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 ||||||
湘潭万达广场项目
B地块D区
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XTWD-JCFB-XX)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B地块D区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XTWD-JCFB-XX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资质情况
1、资质证书号码:。
2、发证机关:。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湘潭万达广场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B地块D区。
项目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南、晓塘路北、万达东路与万达西路之间
1.3项目规模: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占地 256 亩,总建筑面积 88.6 万m2,其中地上71.9 万m2,地下16.7 万m2,建筑密度 55%。
3、工程承包范围及相关内容:
湘潭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的相关设计图纸、会审纪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中的土石方工程(且包含: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超过设计标高的需要开挖的土方及淤泥部分;2、结构劳务队伍人工捡底部分土方的开挖外运;3、塔吊基础土石方的开挖及外运;4、图纸设计要求的筏板、后浇带、基础梁、承台梁、集水井、电梯坑、承台、独立基础等基础土石方开挖。5、截水沟(池)修筑、洗车池土石方开挖、设备、人员配置、车辆冲洗、污水处理等工作内容)。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并不一定会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交由乙方施工。土建劳务、水电安装等专业工程由相关专业队伍施工,乙方必须在时间及施工工作面等方面无偿进行协调及配合等相关工作,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甲方负责。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施工合同及相应《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工程量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2、本合同其他附件;
3、图纸、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澄清文件等;
上述文件规定相互矛盾时,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序列的文件相互矛盾时,以生效时间在后的为准;序列、时间均相同的或在同一份文件规定相互矛盾的,由甲方选择适用,乙方无任何异议。
四,分包合同价款及工作内容
1、合同总价的组成
本合同为固定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工程量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是合同组成部分,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暂定合同不含税总价为¥元(大写:),税金为¥元(大写:),暂定含税总价为¥(大写:)。
土石工程量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工作内容 | 计量规则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备注 |
1 | 土方开挖(含场外运输) | 1、土质类别:综合(含砖渣、松散石)2、挖土方或挖沟槽或基坑:综合考虑3、开挖深度:综合考虑4、湿土或干土:综合考虑5、桩间土或非桩间土综合考虑6、人工开挖、机械开挖综合考虑7、土方场地内转运次数及运距综合考虑8、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项目围挡墙外方圆2KM以外)的土方运输9、运输至湘潭市市内合法弃土场 | 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范围内的土石方机械开挖、破碎、堆码、场内转运、场外运输;2、施工图纸范围内桩间土石方、旋挖桩、三轴深搅拌、长螺旋成孔土石方的开挖、破碎、堆码、场内转运、场外运输;3、基槽、基坑底部的清理,土石方开挖后场地平整。4、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的清除垃圾、地表表土、废料、石头、草皮、腐殖土、植物、乔木和灌木、根系清除、清理现场有关的一切挖方、坑穴的回填、整平、清理余土、开挖、装车及运输、卸车、填料分理、弃土整型、摊平、边坡修整、捡底、清理余土、刷坡、弃渣场的平整、防尘、压实、场内临时道路等所有工作5、土石方施工过程中的降排水、降尘、场内临时堆码、一次或多次转运、场外运输、道路保洁;6、土石方开挖、运输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7、外运至政府批准的渣土场,乙方自行确认外运卸土地点,费用已综合考虑。8、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乙方自行承担风险。 | 按施工图实际施工范围结合双方实测原始地貌以体积计算工程量; | m3 |
备注:所谓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按照以下含义理解:
①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已经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管理费、配合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赶工费、现场安全防护费、其他项目费、利润、风险费、企业所得税、附加税、规费等,税金另计; (其中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该项每月由安全部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按照进度节点比例进行付款;如考核成绩未达到标准按照考核成绩进行扣除)
②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乙方在报价时未标注单价的项目,其费用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内,不论变更情况如何,该未标价的项目,不再计价;
③甲方不接受由于乙方对清单项目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
④对于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中暂定工程量的差别,无论其差距有多大,均不调整合同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期内,组成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均不调整;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为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而发生的一切措施费用。
⑤甲方提供中间地质资料给乙方参考,乙方是在充分理解中间地质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下综合报价,已经充分考虑各种潜在风险。
⑥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人员住宿、乙方临建设施(办公室)、政府征收的渣土处置费、污水处置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⑦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材料、设备、机具的场内转运费。
⑧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乙方自供所有材料的检测检验费用。
⑨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基坑边、底、壁、电梯井、集水井、排水沟、承台基础梁等修整的费用,边坡修整必须达到后续喷锚施工的基层要求。
⑩基坑内强排水等措施费用已经包含在清单项目基坑大开挖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
11《湘潭万达广场项目土石方工程工程量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中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只是对清单项目的概括性描述,清单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按设计及施工规范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工序及工作内容。
12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13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的相关费用(1.2‰),此费用由甲方代购代扣。
14甲方对其提供的地勘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可能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场内道路、马道的修筑,建渣修路,机械配合压实,摊平,土方挖完成后的马道、建渣等的外运。
2、本工程的甲乙双方的工作内容划分详见第二条第3款中约定的内容;
3、采用湘潭万达广场项目B地块D区土石工程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表的计算规则计量。
4、合同价格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约定的包括施工图、施工措施、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及定额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并负责履行在基坑观测期、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不管乙方在投标书中是否有说明,合同价格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①、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材料和设备机具的场内转运费、未拆迁的建筑物地基及地下障碍物的拆除处理费用、规费;
②、乙方公司及项目运营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各种保险、利润、风险等;
③、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④、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件的变动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所有材料单价不予调整);
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⑥、特殊行业相关其他费用;
⑦、辅助工程费用,如乙方临建费用等;
⑧、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的费用。
5、变更新增项目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执行:
①、合同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按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不含税固定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双方参照湘潭市本地市场行情及相关定额协商决定。
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计量规则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测量收方,通过10米×10米的方格网计算得土石方实方工程量;本工程结算时土石方计量规则为:冠梁以上部分按实际完成实方工程量测量收方,通过10米×10米的方格网计算得土石方实方工程量(回填土亦按自然密实体积),冠梁以下部分按设计的标高和图纸尺寸计算,承台、排水沟、集水井按设计图纸投影面积计算,不考虑工作面,放坡按规范要求计算,人工挖孔桩、旋挖桩按设计图纸尺寸参数和设计长度计算。
五、结算及付款办法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①土石方工程施工阶段,乙方每月20日向甲方报送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商务部审核,收到业主工程款后,于次月25日前按上月核定完成工程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土石方工程全部施工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完成工程量报表,经甲方商务部审核,收到业主工程款后,于次月25日前按核定完成工程产值的80%支付工程款。
③土石方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办理完工结算后,6个月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已完土石方工程款的100 %。
④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
⑤若甲方需要使用零星用工,需办理合同外签证。甲方申请部门经办人先提出用工申请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指令》,甲方申请部门领导、商务经理、执行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相应人员,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相关领导审批擅自使用零星用工,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人员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用工费用的20%。
⑥签证发生后甲方申请部门、商务部如实做好收方记录并填写《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后的《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为结算依据。
3.零星机械使用准则:
①若甲方需要使用机械,甲方工程部经办人需填写《机械使用申请表》,由甲方项目商务经理及生产经理审批后通知乙方安排及调度机械/车辆,若未按要求申请或未经甲方项目商务经理及生产经理审批擅自使用机械/车辆,甲方商务部有权不予办理结算。乙方的机械/车辆于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若未按时到达,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次机械费用的20%。
②机械使用的确认单由甲方项目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结算依据。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〇一般计税方法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〇小规模纳税人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
(4)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拒收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租赁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租赁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5)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4)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收取违约金。
(6)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均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按扣除前工程款金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7)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备注信息 | 工程名称:湘潭万达广场 工程地点: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以南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按实际乙方完成产值的50%结算付款,并从结算款中扣除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7.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乙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工资结算单及工人工资卡号给甲方备案,甲方监督乙方发放工人工资。
六: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及文明施工
①、施工管理:施工期间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的意识,乙方必须建立现场管理班子,根据工程情况配备足够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材料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班组作业必须由班组长带班作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建质[2008]91号文及中建《安全生产管理手册》要求(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及以上的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相应增加不得少于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常驻现场负责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并每天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包括宿舍和厕所及环境卫生、防火)其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
②、文明施工,各种材料(包括周转材料)、工具应堆码有序(按甲方要求作好标识)、整齐,认真搞好作业面及周边的现场文明施工,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建筑和生活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③、乙方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市的现行关于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各种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进行生产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应急救援处置小组,对突发事故、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消除隐患。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规范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乙方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进场班组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控制培训教育,并作出书面记录(所有人员必须签字),及时报送甲方,每缺少一次将给予200元惩罚性违约金。
④、乙方负责施工现场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确保承担范围内的作业面达到湖南省标准化文明施工要求,否则按甲方相关规定严重惩罚。
⑤、乙方必须保证每天住宿房间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被子、鞋袜、衣帽及工具用具摆放整齐。
⑥、机械操作人员: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乙方自备所有的施工机具、设备、工具、用具、配电箱、电线、电缆、材料须合格并符合现行安全标准要求。
⑧、乙方需在施工现场内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劳务作业人员须按照甲方CI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靴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
⑨、由于乙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追究因乙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乙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双倍处违约金。
⑩、乙方负责协调红线外临建场地及展示区场地的租赁事宜,并帮助业主与村委会或村民完成租赁协议,保证甲方及业主享有红线外临建场地及展示区场地的使用权,并可在红线外临建场地及展示区场地回填硬化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刻进行红线外临建场地及展示区场地回填,若因回填及后续使用引发矛盾,乙方负责全权处理,且保证矛盾完全得到解决,该部分费用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乙方不得向甲方及业主索要任何费用。若以上要求乙方无法满足,甲方有权取消本协议,另选单位施工本协议约定的施工内容。
七:工期
1、乙方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机械设备(挖机、渣土车、冲洗设备)等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5000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和机械设备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含甲方予以增加项目)的工作内容,若总工期拖延,甲方将按20000元/天对乙方处工期违约金,工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4%。
任何情况下合同工期不得后延,以下情形除外: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政府明文规定渣土禁运(需出示相关政府文件);
(3)建设单位予以签认的延长工期。
3、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直接损失。
4、乙方必须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果甲方经收方计算确认乙方连续5个出土天进度之后,即视为乙方无法履约,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退场通知后两天内与甲方办理完成土石方收方、已完工程量签认、场地交接、合同终止手续,所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等无条件全部退场,并不得阻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若乙方两天内未完成前述事宜,或不按合同单价与甲方结算,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收取结算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按前述甲方要求退场后根据合同结算单价按实际收方工程量结算,付款时间以甲方与业主方总承包合同相关付款细则为准。
八:工程质量与检验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若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造成返修、返工或其他(超挖、多挖、少挖)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费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返工、重新施工,乙方同意接受直至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整改,在分项检查中每发生一项不合格,则甲方将按2000元/项对乙方处违约金。甲方也有权自行安排返工、重新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进度确实无法满足本工程业主、监理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5、乙方应保证开挖到位,控制好标高,同时严禁超挖,如果出现超挖现象,乙方应负责回填夯实至设计标高,否则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每处的违约金,对超挖并回填夯实部分,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破坏基底原状土的责任。
九:工程变更
1、乙方所有签证经甲方相关部门、生产经理、商务经理确认,并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资料齐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所有签证审核程序在15天以内办理完成。
2、所有工程变更以甲方提供的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若甲方
给予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变更要求完成,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施工,且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
十:工程结算及验收
1、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专业分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人员、材料等经济损失。
2、所有工作内容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乙方提供的任何不完善单据,无论经项目任何部门盖章和签字,均不得作为结算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3、所有工作内容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甲方向业主申请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多方验收。
十一:组织保证
1、甲方派项目经理张志华 ,组成湘潭万达广场项目部,全权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
2、乙方法定代表人作为现场负责人,全权负责履行施工现场乙方的管理职能。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在合同期内坚守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每擅自离开一天,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元/天。
3、如果甲方有充分理由认为乙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正常合格的代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3日内撤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4、在开工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人员花名册,明确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职务,并委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签收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及资料签收工作,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乙方应负责办理专用机械的安全施工许可并交由甲方备案。
十二:施工计划
开工前,乙方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保证措施、进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乙方项目部组织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任命书及乙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方案经甲方、监理、业主审定后实施。乙方收到施工图纸后,应根据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重新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含详细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必须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按合法程序进行审批,专家小组成员应附资格证,签署意见,批准人附资格证书)及安全文明施工、应急救援事故处置预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并经甲方、监理、业主再次审定后实施。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批的施工节点进度计划施工,根据节点进度细化施工计划,要求细化到每天,编制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阐明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准备投入的劳动力计划、设备(挖机、渣土车、冲洗设备)等计划安排;甲方在接到乙方施工计划的3天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和施工进展情况,对自己的施工计划进行调整。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计划,配备足够的劳动力、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设备和机具,合理安排开挖顺序,并接受甲方的现场总体安排,并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十三:乙方及其参加施工人员的条件及要求
1、乙方须持有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并将加盖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存放甲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和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按规定经过年检的就业证(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及进场人员花名册。
2、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合法公民,进场工种的人数必须满足现场进度计划要求,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乙方人员进场试用期为15天,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应立即退场,往返一切费用自理。
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2、负责协调施工中各工序之间的配合工作,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3、办理工程验收结算工作。
4、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节点计划完成施工内容,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范围或将乙方工作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
6、新增或变更项目,甲方保留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权利。
7、甲方仅将甲供材料提供至现场指定地点。
8、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换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管理人员。
9、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工程款的资金流向。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须就本工程成立现场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转包给他人,如乙方有专业分包,必须提供全部专业分包合同交甲方备案。
3、乙方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4、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
6、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向甲方及建设单位索赔任何费用。
7、如乙方开挖过程中发现文物宝藏,乙方必须立即封锁现场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同时给相关政府部门、甲方汇报情况,乙方负责文物宝藏的保护及移交等相关工作。因乙方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政府追溯刑事责任。
8、乙方负责保障甲供材料进场路线的平稳及畅通,负责甲供材料的二次及多次转运。
9、乙方负责运土出渣路线道路的清理、修复及相关一切工作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土石方施工、运输过程中防尘、噪音等环保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10、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测量放线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1、乙方负责联系渣场,并承担渣场使用费等一切费用。乙方必须具备湘潭市政府、岳塘区政府许可的土方承运资格及弃土合法证明文件,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12、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及合法手续,由乙方负责。
13、乙方施工期间,由于观测不及时、措施不及时、管理不力、违规施工等造成基坑支护出现问题或出现基坑坍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加固等其他相应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及文件。
15、在乙方履约期间,不得拒收甲方的任何函件、工作联系单及违约金收取单等,否则承担200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拒收违约金收取单,甲方还将直接在付款时对违约金收取单中所述金额予以扣除(常态违章以照片为违约依据)。
16、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湘潭市岳塘区晓塘路创新大厦东侧中建二局项目部;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邮箱:@qq.com ,只要甲方按照该邮箱地址或工商注册地址送达了文件即视为已送达;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7、乙方承担到环卫、城管等相关部门办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手续及相应的费用。
18、乙方办公室、工人住宿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提供部分临时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日常管理,设专人进行卫生、防火、人员进出场管理。
19、甲方仅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在甲方未提供供水、供电接驳点前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20、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节点计划完成施工内容,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调整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范围或将乙方工作交由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或提出索赔,并须及时退场,不得影响甲方后续施工。
21、若由于政府拆迁等原因而不能给乙方提供工作面,乙方应积极主动采取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并不得因此而认为甲方违约,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增加费用。
22、若出现变更新增项目且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乙方不得以单价未确定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或消极施工。
23、乙方须保证在下雨雨停后12小时内正常出土。
24、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各类突发事故、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快速组织、主动处理,在突发初期消除苗条,防止造成事态扩大。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工程抢险,因乙方不配合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25、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无条件服从甲方指令。
26、乙方所有施工项目,其检验检测(含原材料检测)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8、对甲方给乙方出具的工作联系单、整改要求等书面文件,乙方应予以书面回复。
29、乙方必须提供满足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道路等条件。
十五:安全
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其作业人员办理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建筑工人社会保险如由甲方统一购买,则相关费用甲方将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并须交甲方备案。
2、本工程安全防护具体做法全部参照国家规范及专项方案实施。
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细化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乙方必须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控,确保操作人员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以确保安全施工;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和甲方和湘潭市标化工地要求完成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搭建和防护,并做好警示警告标识。
4、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不得允许与施工生产无关人员在区域内滞留,机械行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交叉作业,派专人管理指挥。甲方将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不论任何原因(防护设施未到位、不完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乙方管理原因等)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伤亡事故(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费用和伤亡指标),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责任,事故特别重大或给业主、甲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应为进场施工人员按照中建企业要求,配置齐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各种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6、运输车辆、土方机械手续齐全并确保合法使用(须向甲方上报机械清单)。
7、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法有效资格操作证上岗(复印件及花名册须向甲方上报备案)。
8、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甲方在安全巡视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惩罚性违约金,并直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9、合同履行期间的安保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0、基坑、马道等所有操作面的临边防护(含材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六:雨季及高温施工
1、乙方应按经甲方及业主审定的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组织施工,夜间施工确保照明,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
2、完成雨季及高温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含配备应急物资、配备备用防暑降温药物、医疗器械)已包含在投标价格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按质、按量配备应急物资、防暑降温药物、医疗器械,以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下仍能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若出现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须向甲方承担2000元~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
十七: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1、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教育。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湘潭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条例和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办法,最大限度的控制扰民和民扰问题,由于乙方施工引起的扰民和民扰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粉尘和噪音污染,如被政府有关部门警告,则按6000元/次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4、乙方应保持生活区的清洁卫生环境,严禁随地乱扔、乱抛生活垃圾,禁止随地大小便,一切污物都应排放到指定地点;建筑材料禁止带入生活区。
十八: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不能满足工期、质量或业主(甲方)对承包范围有调整(变更),甲方有权调整合同承包的内容,乙方无权要求任何补偿,并继续完成履行其余合同内容。
2、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自乙方收到函件之日起,本合同解除,甲方根据乙方已完工程的实际价款扣除相关违约金和保修金后,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退场,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处理工作。
十九: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但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支付,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而不承担由此可能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因甲方未按以上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或因甲方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导致不能支付乙方全款,乙方不得追究甲方的相关违约责任。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货款时,乙方承诺只收取对应的货款(不计银行利息)。乙方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和能力,工程进度款若因业主付款滞后或因甲方资金周转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不对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等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索赔。
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
3、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或设计要求时,必须整改到位,乙方同意不结算返工增加的此部分费用;若乙方未整改到位,乙方同意不结算合同单价中的此部分费用。
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设备、材料、劳动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5、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过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6、乙方施工过程中无论以任何理由要求加价,都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
7、乙方理解甲方可能不会及时移交连续的工作面,也理解甲方不能够保证工程是连续不断的进行。乙方不得因该等项目之发生而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此外,乙方不能要求甲方需对该等项目达成一致意见作为继续施工的先决条件,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严禁野蛮施工,对不听从甲方、监理、业主人员指挥的,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行为的,甲方将收取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乙方堵工地大门、堵甲方、监理、业主办公室大门等恶劣行为,甲方将收取200000元/次的违约金。
9、乙方应积极协调与地方百姓及政府的关系,如开挖过程中出现阻工、闹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甲方将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必须自行妥善解决。若因乙方施工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政府部门或业主对甲方处以停工或罚款等处罚,甲方将收取20000元/天的停工违约金,并另按政府部门或业主对甲方罚款的3倍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11、现场材料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周转材料要按甲方要求随时清理干净,码放整齐,分规格标识清晰,刷好各种标志。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并随时保持清洁,在业主、监理、甲方领导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确保现场整洁令甲方满意。若因乙方原因做不到,或认为应增加费用而耽搁了时间,甲方将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核定进度款中扣除,或乙方承担20000元/次的违约金。
12、若由于乙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要求,为保障工程进度,甲方可能会将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序委托其他承包商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以甲方与其他承包商的合同、签认的用工或机械台班、付款凭据等为依据)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否则乙方承担50000元/次的违约金。
13、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20000元违约金。
1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出现因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0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得到乙方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时,乙方承担因未及时发放工人工资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甲方处罚等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若工程开展过程中,因政府或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停工或解除合同,乙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不得因此而向甲方或建设单位进行任何索赔,但已完工程量应据实结算。
16、乙方必须确保工程合同工期,若乙方工程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未按乙方的进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配置机械设备,甲方将限期让乙方增加足够的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处以20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另找其他机械设备进场施工。
17、乙方每月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甲方上报资金计划。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后,须向甲方列出详细的资金分配情况(甲方负责保密),并附相关收款方的回执,必须确保专款专用,若乙方提供的资金分配情况不属实或将资金挪作他用,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至少向乙方收取50000元/次的违约金。
18、进入工地的所有乙方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夜晚施工必须穿反光背心,如未按要求穿戴(以照片为依据),将向乙方收取500元/人/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19、工地现场严禁吸烟,若发现乙方人员在非吸烟区吸烟(以照片为依据),将向乙方收取2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0、乙方要确保施工处于可控状态,严禁施工期间管理人员脱岗或不作为,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向乙方收取500~5000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21、乙方须明确项目组织机构,并且配备满足甲方要求的管理人员,须达到施工员人、安全员1 人、质检员1 人,否则每缺一人将向乙方收取500元/人/天的违约金。
22、若乙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或本合约的相关要求,产生了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向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二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行为产生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所有费用由申请方自行承担。双方一致确认一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纠纷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申请人民法院保全对方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被保全的一方存在使裁决难以执行的行为,否则,自保全申请之日起,申请保全的一方每日应按保全申请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对方承担违约金,直至保全措施被解除之日为止。被保全的一方如能证明其账户余额扣除保全申请方的保全申请金额后,仍大于该保全申请金额的,应当视为不符合保全申请条件,保全申请人应当按本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十一:其他
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另签订廉洁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治安管理承包协议、质量管理协议、分包方环保保证书、项目管理后勤协议、项目签证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等作为本合同附件,须一并遵照执行。
本合同在全部工程款支付完成后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协商,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租赁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第五条 劳务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劳务承包人采购(须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劳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4、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并且还将按照每发现违反一人次收取乙方200元/次违约金进行处理)。
5、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安全事故责任划分: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4、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5、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6、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创省优质工程,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违约责任: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芙蓉杯” 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分包方环保保证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本保证书作为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分包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全面遵守以下条款,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地方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惩罚直至解除合同。
一、严格执行甲方项目组制定的环保方案以及甲方制定颁发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确保甲方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程序和规定的执行。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在环保方面的培训教要育,增强环保意识,对对于在环保方面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分包方予以辞退或更换。
四、如分包方在施工中违返有关环保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工整改、返修或返工。
五、因分包方违返环保规定而被当地有关管理部门惩罚性违约金,以及因停工、返修、返工等所造成的甲方双方的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便于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处于有序、受控的状态,同时满足现场其他方面要求,特制定本现场签证管理流程协议。
1、现场签证的程序为:由乙方指定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部主管人员及部门经理出具意见后报项目生产经理审查。对于能量化(即能按施工图计算工程量)的不允许办理签证,对于须现场收方的,须经项目工程部、合约部及乙方指定负责人共同现场及时确定。然后经项目商务经理(或合约部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确定后生效。
2、现场发生的签证,乙方须于当日提出并办理完签证申请,于工作内容完成后3日内完善相关签证手续,过后不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签证不及时,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承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
合 同 外 签 证 工 作 指 令
工程名称 | 合同编码 | |||
分包单位 | 工作指令编号 |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原因或依据: 预计工作量(或工日): 申请部门经理: | ||||
相关描述: 计价依据: □合同价格 □计日工作 □合同外约定 商务部经办人: 商务部经理: 分包单位负责人: | ||||
项 目 部 意 见 | 项目申请部门主管领导: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
项目经理: |
合同外签证工作记录汇总表
工程名称 | 汇总表编号 | ||||||
分包单位 | 合同编码 | ||||||
施工期限 | 工作指令编号 | ||||||
施工部位及工作内容: 签证记录: 1、人工: 2、材料: 3、机械: 4、其它: 记录人: 附件:每日记录单 分包单位负责人: | |||||||
项 目 部 意 见 见 | 申请部门经理: | 项目商务部: | |||||
申请部门主管领导: | |||||||
项目商务经理: | |||||||
项目执行经理: | |||||||
项目经理: | |||||||
备注:以上表格所列人员必须会签(项目若未设执行经理岗位,执行经理会签栏可取消),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项目总工、生产经理、物资经理、质量总监、安全总监)请项目自行考虑是否需要会签。(此备注不需打印) |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XX
为切实加强湘潭万达广场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纪检监察部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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