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中标结果
中医药大学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中标结果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中医药大学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 ||
采购单位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
行政区域 | 静海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4日 13:5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17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思达、王祥瑞、颜晓晖(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44.63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靳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鄱阳湖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靳老师***-******** |
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的委托,就“天津中医药大学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PYGP-2019-ZA-032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YGP-2019-ZA-0324
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靳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鄱阳湖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天津磐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4号楼19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靳老师***-********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PYGP-2019-ZA-032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17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23日
总成交金额:44.63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第一包:
成交供应商:国药集团(天津自贸区)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东区8号楼A702、A703房间
成交金额:2.52万元
第二包:
成交供应商:天津厚实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华闻商务园B2-139室
成交金额:4.485万元
第三包:
成交供应商:天津厚实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河北区水产前街28号华闻商务园B2-139室
成交金额:4.985万元
第四包:
成交供应商:天津奥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5-B-701
成交金额:7.14万元
第五包:
成交供应商:天津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双赢大厦1201
成交金额:12.17万元
第六包:
成交供应商:国药集团(天津自贸区)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与中心大道交口空港商务园东区8号楼A702、A703房间
成交金额:13.33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各包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共六包,总代理费为壹万捌仟元整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思达、王祥瑞、颜晓晖(采购人代表)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天津中医药大学采购万震荡培养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包:医用冷藏冷冻箱1台、小型水平摇床1台、混匀仪(上下式摇床)1台;第二包:溶出度仪1台;第三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第四包:CO2细胞培养箱1台;第五包:三层组合式振荡培养箱;第六包:香烟烟雾发生及暴露系统1台、真空泵2台、恒温微孔板快速振荡器1台。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天津中医药大学(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交货范围:除主体产品外,还须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产品使用所必需的备品备件,负责运输、安装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供应商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应商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供应商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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