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备中标结果
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备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设备购置项目
甲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山东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华辰凯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甲方)所需(货物名称)经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山东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丙方)为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5、本合同附件
二、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美元
美元与人民币兑换比率:
人民币¥898,000.00(大写)
人民币捌拾玖万捌仟元整(小写)
分项价格:
四、付款
1、付款途径: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给丙方,丙方收到货款后3日内开出以乙方指定的供应商为收益人的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货物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余款给丙方。
五、交货
1、签订合同、进口设备信用证生效后14工作内交付。
2、交货地点:烟台校区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进口设备1年。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丙三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1、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加盖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审核章。
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丙方份,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份,山东省财政厅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山东华辰凯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卧龙路支行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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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签订时间: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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