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房屋立面改造项目(第七标段)中标公示

瓮安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房屋立面改造项目(第七标段)中标公示

  瓮安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房屋立面改造项目(第七标段),于2015年11月17日在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九楼会议室召开简易招标选择施工单位会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简易招标,确定以下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现予公示。

  工程名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房屋立面改造项目(第七标段)。

  中标候选人:瓮安县第二建筑公司。

  中标价:

序号

单位

中标价(元)

备注

1

毛坯外墙面水泥砂浆清光抹面

33.86

基层刷素水泥浆

2

清光外面墙面刮腻子、刷外墙用白色乳胶漆2道、乳胶漆画缝及线条

41.85

外墙涂料墙面参见西11J*******/91,楼层腰线、立面装饰线条(20cm宽)、门窗套边框(10cm宽)参见11J*******/64,沿地面以上0.9米高刷灰色仿古清水墙外墙漆。

3

瓦屋面翻新

77.86

屋顶捡瓦、垛脊、垛檐后用水泥砂浆固定,脊、檐刷外墙用白色乳胶漆、檐口加棕色封檐板。添瓦量在20%内。屋面翻新面积由乡镇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确定

4

门窗油漆

11.90

门、窗、柱、板壁面清洁、水洗风干后刷木纹色油漆2道,

5

木结构房屋外板壁刷油漆

17.89

6

已装饰外墙砖墙面清洗

4.93

7

脚手架

11.91

说明:一、以上工程单价均按市场价统计,已含管理费及税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新的工程内容时,增加工程采用现场签证计量、计价。如木结构房屋增加、更换檩条按70元/4m制安计价,增加、更换椽皮按6元/m制安计价,增加、更换木板壁按70/㎡制安计价。二、以上单价已包含现场100m内材料二次转运费。

  公示期:2015-11-18至2015-11-2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 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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