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二次)招标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合作建设,并经晋发改经贸发【2017】125号、晋发改经贸发【20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过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允许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参与投标外,不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下一阶段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位于晋城镇象山脚下,处于南城南北轴线的中线位置,南城区核心区;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位于原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校内(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环西路123号),学校地点地处晋宁区城内,东北面有一个主要出入口与环城西路(道路宽17米)相接,西南边设一个主要出入口与城市主干道(道路宽20米)相接。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
建设3栋教学楼,1栋行政综合楼,1栋实验楼,2栋教工宿舍,两层容纳1000人的图书馆及报告厅,1栋三层食堂,5栋学生宿舍楼,配套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面积含人防、停车场、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池、水泵房、中水系统;足球场看台选用钢结构框架,且下设管理用房;体育运动场含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及标准400m环形跑道。总投资约59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1548.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9152.24万元,预备费约5323.63万元,建设期利息约3253.18万元。
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
新建综合实训大楼1栋、教学楼1栋、学生食堂1栋、图书馆及办公楼1栋、学生宿舍楼1栋、机电专业实训车间1个、旅游专业实训楼1栋、风雨球场1个、校园公厕1个。新建300米跑道运动场1块、篮球场6块、排球场2块、网球场1块。总投资:17775.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1862.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322.76万元,预备费约1126.94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463.26万元。
2.1.3运营内容
本项目的运营内容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包括学校后勤、食堂、宿舍、超市、部分学生收费的运营工作等;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包括学校后勤、食堂、宿舍、超市、经营性酒店、实训车间的运营工作等。
2.1.4前期已完成内容: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获得相关批复、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评、水保等工作已完成。完成PPP项目识别及准备阶段的工作,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方案已经晋宁区政府常务会批准。
2.1.5技术标准:
一、本招标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所处地域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
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6、《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14)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其他相关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
2.1.6本项目PPP采购预算为110888.45万元,包含工程建设总投资、运营费及其他费用等。本项目建设工程总投资为77053.32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一运营一移交”模式(Build- Operate一Transfer,简称BOT)。招标范围为选择昆明市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昆明市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二次)的合作社会资本方,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2.2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将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
2.2.3项目资金来源:除项目资本金外,其余部分由社会投资人为项目公司筹集。
2.2.4项目投融资结构:
(1)本项目资本金11855.6万元(约占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其中,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92.78万元,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11262.82万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本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592.78万元,占项目公司5%的股权;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认缴11262.82万元,占项目公司95%的股权。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85万元,社会资本方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40万元。剩余部分注册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建设期内同期同比例缴纳。
(2)本项目属于学校教育建设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公司需融资约47422.4万元,占总投资约80%,贷款投入进度应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保持一致。鉴于本项目属于教育服务项目,项目贷款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为上限,项目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全生命周期为15年(可视实际建设期做调整),其中建设期暂定约2年(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运营期13年(固定不变)。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绩效目标:详见项目实施方案。
(1)本项目资本金3555.06万元(约占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其中,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77.75万元,社会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3377.31万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与本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177.75万元,占项目公司5%的股权;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认缴3377.31万元,占项目公司95%的股权。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建设运营,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4.15万元,社会资本方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60万元。剩余部分注册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建设期内同期同比例缴纳。
(2)本项目属于学校教育建设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项目公司需融资约14220.26万元,占总投资约80%,贷款投入进度应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保持一致。鉴于本项目属于教育服务项目,项目贷款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为上限。项目贷款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生命周期为15年(可视实际建设期做调整),其中建设期暂定约3年(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运营期12年(固定不变)。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4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同时也将成为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人。
2.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3.3资质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
3.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5项目负责人资格: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晋宁区第二中学搬迁新建工程和晋宁区职业高级中学三期改扩建工程各一名)。
晋宁二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五年(2014-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建安工程费3亿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晋宁职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近五年(2014-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指建安工程费1亿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
3.6企业类似业绩:近五年(2014-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1个投融资或建设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指建安工程费3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BT/BOT/PPP或施工总承包)。
3.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7或2016-2018)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自成立初年开始提供。
3.8投融资能力:(1)申请人具有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6.24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2)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所提供的投融资能力证明金额可累加,但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负责融资的额度。
3.9商业信誉: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受到行政调查,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且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0其他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只能以一个申请人身份投标,除符合招标文件对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5)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申请人应严格执行昆监管联发【2014】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资格预审入围资格。
查询对象: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公司本身、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查询媒介:“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时限: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三年。
3.13省外企业: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文)管理规定提供在云南省建筑市场服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com)上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截图。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主体参与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申请)均无效。
4.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资格预审文件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4.3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5.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5.2 电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操作说明),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5.3网上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光盘,地点:晋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宁区昆阳大街94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昆明市晋宁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晋宁区永乐大街云南磷化集团研发办公综合区办公大楼7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408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新兴路中段霖岚国际A座9楼913室
联 系 人:和工(136*****005)、杨工
联系电话:0871-63114071
传 真:0871-********
标签:
招标 业主
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免费为您提供项目商机
免费会员可免费查看7天前招标信息
您还没有购买该地区权限
现在开通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服务咨询电话:400-810-9688
现在开通会员,最低仅需¥299
今日2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购买会员 仅需19元
85% 的企业都在使用招标订阅
您的 本月10条 免费信息已用完
现在开通会员 每天就能查看
更多项目联系人及动态
下载成功!
登录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标准会员查看
现在开通该地区会员,最低仅需99元
该信息详情仅提供给高级会员查看
提示
您好,该权限属于VIP会员的权限。
如有疑问,可咨询热线:400-810-9688
您还没有完善企业信息!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