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经费中标结果
审计业务经费中标结果
销售合同
采购编号:无
菏泽市审计局本级(甲方)所需审计业务经费(项目名称)经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2015年山东省第一次批量集中采购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由菏泽市牡丹区宇晨家具销售中心(乙方)签订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乙方开户单位 :菏泽市牡丹区宇晨家具销售中心
乙方开户银行:菏泽市牡丹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华信用社乙方开户帐号:********141*****002006
三、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甲方支付 □ 国库和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四、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即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 %,即人民币¥¥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
五、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2019年5月28日日。交货地址:菏泽市审计局
六、保修及售后服务条款
七、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交付验收合格个月无质量问题后,填写《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表》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交无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无审核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一、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二、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无二份,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甲方:菏泽市审计局本级乙方:菏泽市牡丹区宇晨家具销售中心
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标签: 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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