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重点河段清江河中岛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重点河段清江河中岛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9年5月28日-2019年5月30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重点河段清江河中岛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
招标公告编号 | 094727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重庆市荣昌区大清流河重点河段清江河中岛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219.825783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8日 | 招标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0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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