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滨州校区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
合同编号:Byfyhqglc---Bxq---201902
甲方:滨州医学院
乙方:山东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年月日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专用条款。
发包人(全称):滨州医学院
承包人(全称):山东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滨州医学院滨州校区北校区图书馆改造工程。
6.工程承包范围:
标工程量清单的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等所有工程。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肆仟陆佰陆拾壹元零贰分(¥104661.02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壹仟肆佰壹拾陆元伍角捌分(¥241416.58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承包人项目经理:杜琳??。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竞争性磋商
2、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3、成交通知书
4、本合同协议书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余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2019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滨州医学院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九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两份,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6R
地址:?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6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660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文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www.sdnyzsgs@163.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西城支行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
1.1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的、与本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均适用于本工程。
1.2标准和规范
1.2.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1.2.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标准、规范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及附件、(3)成交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4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4.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6套(含4套竣工图)?;
1.5联络
1.5.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手续及其他事宜。。
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七个工作日.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满足施工需求。
2.3发包人工作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不再对施工现场进行修整,发包人视为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若需修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2)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的水、电发包人视为已达到施工条件;如需办理临时水、电等相关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做相应配合。供水管径、供水量及供电量将依据承包人在响应文件中的计算量而确定,承包人自行装表计量,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并计入报价。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发包人已视为开通,若承包人视为仍不具备开通条件,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承担。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由发包方协助承包方解决地下管线资料情况并现场交底,承包方应现场核实,并在施工中做好保护工作,同时注意发现不明管线的核对和保护工作。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国家省市规定的技术监督局、劳动局、安全等方面许可证、各项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完成。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配合协调。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根据工程建设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6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竣工一个月内提交工程资料。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杜琳;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3830;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鲁********383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4)*******;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sdnyzsgs@163.com;
通信地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6号;
承包人工作
3.3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提供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切实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的照明工作,如因承包人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措施或夜间施工照明措施不到位造成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并发生事故或纠纷,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无偿向发包方和监理方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室和生活用房及设施。
(5)需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按烟台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承担相应责任,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由此导致的罚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保护工作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且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为止。若发包人提前使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论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资料,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勘察,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及构筑物不受损坏,需要保护的,由承包人提出保护措施方案报发包人及财政批准后实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工作,其损坏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该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承包方负责代管至交接完毕为止,若发包人提前使用,养护管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1.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
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
5.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签订合同后。
5.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文明施工。
5.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工程进度按同比例拨付。。
5.1.7 安全责任
5.1.7.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乙方对甲方的现场施工安全环境可在进场前提出要求,乙方进入场地施工的行为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提供安全施工环境的义务。
5.1.7.2 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且进场前必须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5.1.7.3 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造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进场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必须进行书面安全交底,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1.7.4 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和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1.7.5 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由此发生的事故和损失(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1进度计划
6.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6.2开工及延期开工
6.2.1发包人赔偿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 /。
6.3.工期延误
6.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须符合“通用条款”中允许工期顺延的条件,并均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方可计算顺延天数。(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顺延工期,施工单位不得索赔任何费用。
相关要求:承包人应合理安排人员保证节假日、农忙季节正常施工,严格按照发包人工期进度要求,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因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7.1合同价款及调整
7.1.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7.1.2本合同价款为:(大写)贰佰陆拾玖万捌仟元整(人民币)
¥:*******元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为:物价波动、地质情况害、停水、停电等不可预见因素。
7.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①经发包人代表、财政部门、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现场签证。
②经设计人员、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确定的设计变更。
7.2.1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本工程的结算单价:以此次中标的综合单价(优惠后的)作为结算的工程量单价,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如果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1)有清单报价的项目执行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
(2)施工做法相类似的项目,可借用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变,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项目,执行《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的费用定额测算,工程材料价格参照滨州市定额站2016.8月发布的最新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双方协商定价。取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单价:48元/工日,工程类别:修缮土建部分三类取费,装饰部分三类取费。
7.2.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无。
7.3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本工程项目不实行工程预付款。
7.4工程量确认
7.4.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7个工作日。
7.4.2 工程结算(包括进度款)以发包方、财政部门以及委托的审计单位均确认的金额为准。
7.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期间,按月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0%;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签证资料等给甲方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至95%,保修期结束若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
7.6材料设备供应
7.6.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7.6.2.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除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其余均由承包人购买。
(2)所有材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质量检验申请,经检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在现场堆放,必须立即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工程所有材料,凡属结构工程用料,必须由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且每批进场材料均应复试。所有材料若发包人对质量有怀疑而提出复试时,承包人应进行复试。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
(4)材料经复试若不合格,不得使用。已使用在工程上的必须返工消除,其复试费用及返工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工程材料进场后,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材料变质、变形而又不能使用,其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7.7工程变更: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8.验收和工程试车
8.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8.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8.2竣工验收
8.2.1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不支付延期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
8.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8.3工程试车
8.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8.3.2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8.4竣工退场
8.4.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完工后三日内交付发包方使用,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表,发包方组织验收。
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上交国库,不返还承包人。
8.4.2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竣工结算
9.1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完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9.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9.3最终结清
9.3.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与期限:6份、七个工作日
9.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由建设单位根据政府资金安排确定。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根据资金安排无息拨付。
10.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0.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防水工程五年。
10.2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施工期间,按月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0%;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签证资料等给甲方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值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付至95%,保修期结束若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
11.1 承包人违约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1)误期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天,上不封顶。
(2)承包人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期限内达到工期要求,除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外,承包人达不到工期(包括总工期及分项分阶段工期)要求,或发包人认为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须在发包人限定的合理期限内达到工期要求,承包人负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承包人未在限定期限内达到要求工期,或在分项分阶段反复出现延误工期现象,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同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通用条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的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发包人还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承包人处以质量罚款。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承包人需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进行返工处理,直至符合约定标准。承包人须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向发包人交付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结算价的2%的质量违约金。
(3)承包人未能在约定的返工期限内完成整改或经返工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标准的,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必须在7日内进驻现场。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驻现场或项目部人员、机械、施工人员与报价方案不符的,视为违约,承包人需向发包人交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更换施工单位。
(2)承包人若采取任何手段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扣罚支付工程价款,并解除合同,重新更换施工队伍。
(3)施工中因承包人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得计入结算,造成所有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应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提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资料。但并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重新更换施工队伍的,承包人需承担发包人因调换施工单位造成的交接费用、工程标的额差价、延误工期等所有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6)因承包人违约需交付发包人的所有违约金、赔偿费或罚金等,可由工程款中扣除。
12.争议
12.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工程量清单
13.1工程量清单以竞争性磋商为准。
14、其他
14.1工程分包
14.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执行通用条款。
14.2不可抗力
14.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4.3保险
14.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保险事宜。
(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保险事宜。
14.4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14.5合同份数
14.5.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九份,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两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无正副本区分。
14.6补充条款
(1)本工程项目由滨州医学院进行质量监督。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承包人须保证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常驻工地现场。
(4)因承包人原因,未按进度计划施工,未达到进度控制点,扣当月工程进度款5%。
(5)发包人鼓励承包人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但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实施。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14.7风险范围双方约定如下:(执行竞争性磋商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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