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配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皖C-2019-SH-CG-Z-133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配餐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示皖C-2019-SH-CG-Z-133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皖C-2019-SH-CG-Z-133-1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配餐服务 4、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预算:0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5月7日 8、开标日期:2019年5月28日9:00 9、评审委员会名单:崔晓峰(主任评委)、李晖、张家柱、李成龙、叶成钢(业主评委) 10、招标单位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中路3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翼,联系电话:139*****818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王琛,联系电话:****-******* 12、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计算,收费金额:75000.00元 13、公告期限: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5月30日 14、第一中标人: 名称: 安徽味多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兴华路101号,中标金额: /,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质量:/ 企业业绩:1.蚌埠市行知实验学校订餐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9月 2.蚌埠市第三十一中学订餐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8月 3.蚌埠市迎河桥小学订餐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2月 4.蚌埠市张台小学订餐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9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钓鱼台小学订餐协议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9月 获奖:/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张跃 食品安全管理员 BB******** 综合评标法得分:88.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其他:/ 15、第二中标人: 名称: 南通嘉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城西村二十三组6号,中标金额: /,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质量:/ 企业业绩:1.如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餐饮中心河北部餐饮服务管理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4月 2.江苏中兴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厨房经营合同书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月 3.如皋市人民医院病院餐厅经营权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9月 4.旭硝子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员工餐厅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皋市人民医院病员餐厅经营权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9月 获奖:/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刘伟 食品安全管理员 171*****00315051 综合评标法得分:87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其他:/ 16、第三中标人: 名称: 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公寓14层1420号,中标金额: /, 资格能力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质量:/ 企业业绩:1.蚌埠曹老集镇第二中学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 2.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餐饮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8月 3.蚌埠市曹老集镇中心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9月 4.蚌埠高新教育集团总校餐饮送餐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2月 项目负责人业绩:蚌埠曹老集第二小学配餐合同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0月 获奖:/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胡茂梅 食品安全管理员 BB******** 综合评标法得分:86.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其他:/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联系电话:****-*******。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9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pdf [皖C-2019-SH-CG-Z-133-1]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配餐服务采购项目.bbz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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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target="_blank">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jpg | *******de3" target="_blank">皖C-2019-SH-CG-Z-133招标正文.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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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配餐服务 医院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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