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法院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成交公告

灵山县人民法院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采购单位灵山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灵山县公告时间2019年05月30日10:1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1日成交日期2019年05月30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辉煜(组长)、杨昌俭、黄昭月(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53.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桃
项目联系电话********968
采购单位灵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箭189*****000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桃 ********968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

项目名称: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项目联系人:杨桃

联系方式:********9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箭189*****00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桃 ********96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1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30日

总成交金额:53.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天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第1栋14层12号房

3.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536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辉煜(组长)、杨昌俭、黄昭月(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购买国内产品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显示屏技术要求:

1、像素间距4mm

2、模组尺寸256*128

3、模块采用高强度塑胶套件,产品轻巧安装精度高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天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第1栋14层12号房

3.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536000.00)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屏 显示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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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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