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法院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成交公告
灵山县人民法院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灵山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30日10:12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05月21日 | 成交日期 | 2019年05月30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马辉煜(组长)、杨昌俭、黄昭月(业主评委) | ||
总成交金额 | ¥53.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桃 | ||
项目联系电话 | ********968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符箭189*****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桃 ********968 |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
项目名称:户外宣传LED显示大屏采购
项目联系人:杨桃
联系方式:********9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灵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灵山县灵城街道江南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符箭189*****000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桃 ********968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QZZC2019-J1-50010-GXCH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1日
成交日期:2019年05月30日
总成交金额:53.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天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第1栋14层12号房
3.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5360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辉煜(组长)、杨昌俭、黄昭月(业主评委)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购买国内产品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显示屏技术要求:
1、像素间距4mm
2、模组尺寸256*128
3、模块采用高强度塑胶套件,产品轻巧安装精度高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天辉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8-6号第1栋14层12号房
3.成交金额:伍拾叁万陆仟元整(536000.00)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招标
|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